暑假已经到来,越来越多的家长选择在假期带着小朋友外出走走。那么,在筹备旅游和旅游途中应该注意什么呢?
根据省工商局发出的提示,消费者首先在选择旅行社和旅游线路时,不能单纯比较报价,要综合考虑旅行社的信誉、服务等因素,特别警惕一些低于成本价的旅游项目,谨防旅行社擅自增加自费项目、缩减服务项目等。
其次,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时,要认真确认旅游行程、游览景点、交通工具、住宿餐饮、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出现纠纷的解决方式等条款,让自己明明白白踏上旅途、开开心心享受旅程。
如果在旅游期间出现“货不对板”的情况,消费者要保留证据,并拨打12345进行消费维权。同时,旅游景区的一些商店出售的贵重物品真假难辨,在旅途中要注意防范旅游购物欺诈,警惕“成本出售”、“低价抛售”等说辞,避免上当受骗。 (记者/刘熠)
原标题:广东工商局:暑假国内旅游升温遇纠纷可打12345维权
稿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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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海公积金官微披露,住建部等三部委发布的“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将于10月8日施行。新政将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这就意味着,在上海工作并缴纳公积金,将可以到异地贷款买房了。
日前,中国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对外发文,明确自今年10月8日起将实施多项举措,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包括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
三部门提出,2015年8月末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要综合考虑当地房价水平、贷款需求和借款人还款能力,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际额度。在保证借款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50%到60%。贷款偿还期限可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推行按月划转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款本息业务。
同时,拓宽贷款资金筹集渠道。有条件的城市要积极推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盘活住房公积金贷款资产。
三部门还提出,要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各地要简化业务审批要件。(佟继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