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收据,步先生想把房款要回来
今年9月底,市民步先生在盛润锦绣城买了一间18平方米的商铺,待到交清房款准备签合同时,他才被告知,商铺公摊面积有10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8平方米左右。
步先生觉得不能接受,便要求商铺销售方退还房款,但迟迟未能如愿。
房款已交,合同未签,这种情况下,步先生能如愿要回房款吗?河南商报记者将持续关注。
【事件】
公摊面积“变大了”?
今年9月26日,步先生与郑州四棉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认购其开发的盛润锦绣城2楼一间建筑面积为18.62平方米的商铺。认购书中对公摊面积比重并未作说明。
“签认购书的时候我曾专门问过,公摊面积有多大,销售人员说,有四平方米多。”步先生说,10月2日,他一次性支付全部房款(扣除折扣、减免)37万多元后,售楼部工作人员称,电脑系统有问题,无法打印商品房买卖合同,让他过一天再来。
次日,等他兴冲冲签订合同时才发现,18平方米的商铺中有10平方米都属于公摊面积,实际面积只有8平方米左右。
“公摊面积过半,之前从没有人告诉过我。”步先生觉得无法接受,便要求对方退还购房款,但对方始终未予落实。
【陪办】
申请退款被拒绝
昨天中午,河南商报陪你去办事儿栏目记者陪同步先生来到位于棉纺路工人路口附近的盛润锦绣城售楼部,步先生要求找当时承诺“公摊面积四平方米多”的销售人员对质,但一位管姓销售人员说,商铺公摊面积占50%是业内常识,自己以及售楼部营销人员都未曾作出“公摊面积四平方米多”的承诺。
上述管姓销售人员解释,按照事先约定,商铺购买后由第三方代为出租,每年有丰厚的分红,待10年期满时,第三方还会把商铺溢价回收,如果从理财角度看,商铺公摊面积多寡并无影响。
步先生说,这商铺是准备今后自己经营的,不打算靠卖铺子挣钱,自己虽然交过全款,但尚未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签字,“三十多万房款咋就不能退回呢?”
管姓销售人员称,自己并无权限,需要向上级申请。
【观点】
双方均无责任
但房款应当及时退还
房款已交,合同未签,这种情况下,步先生能如愿要回房款吗?
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李华阳律师认为,以目前证据看,此事件双方均无责任,但商铺出售方仍应将步先生购房款退还。
他分析,购房者在未详细查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情况下付清房款,对公摊面积等敏感信息并不知晓,导致最终合同无法签订,其行为不应负担责任;另一方面,如果购房者没有相关证据证明售楼部工作人员的确作出过“商铺公摊四平方米多”的承诺,售楼部方面也不应承担责任,但因买卖合同实际未能形成,还是应退还步先生的购房款。 (记者高瞻展文/图)
原标题:郑州市民买18平方米商铺交完钱发现公摊10平米
稿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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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周六通过的《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的决议,将2015年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锁定在16万亿,预计债务率为86%。在地方已债务累累、负担沉重、风险集聚的情况下,建立债务总额控制机制,限定地方债务最高限额,完全必要,也符合当前地方债的实际。但是,如何控制债务总额,如何才能不让地方政府继续明里暗里地扩大债务,并非靠债务限额就能达到目的的,而必须多管齐下。最迫切的,是建立债务偿还机制,把债务偿还与债务增长有机结合起来。
地方债务在较短时间内突破10万亿大关,并继续快速攀升,很重要的原因是地方政府只知用负债方式扩大政绩、制造影响,而把偿债责任全推给后任,且后任也抱同样想法。于是,债务风险成了接鼓传花,最终不知会在谁手上爆发。记得上世纪九十年代,以供销社社员股金为代表的社会集资,曾让地方政府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包袱,因此引发了许多群体性事件。后在各级政府努力下,集资风波被一次次化解,各种集资也最终得到了消化。但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出现了更大的负债风险。不同的是,九十年代主要以企业负债为主,而现在却是以政府负债为主。而提供资金者主要是银行。如此一来,政府和银行也就绑在了一起,只要地方债出了风险,随即就会引发金融风险。
问题在于,地方的实际债务率可能还要超出86%,而从地方负债的热情来看,似乎并没有减弱,很多地区仍在想方设法通过各种平台负债,而银行等机构也没充分认识政府负债的风险,继续配合地方政府负债。16万亿的限额,意味着地方政府今年只有6000亿新增债务空间,这显然不可能满足地方政府的建设需要,很难不突破。而要想不突破,地方政府必定会通过非正常手段满足数据需要。要知道,迄今真正建立了债务偿还机制的地方还是少数,更多情况下,都是烂泥萝卜擦一段吃一段,很少考虑后果。这也意味着,只要不把控制债务总额与建立偿还机制结合起来,要想达到控制总额的目的,难度极大,甚至可以说没有可能。
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负债都不可怕,可怕的是只想负债、不想偿还。事实上,这样的做法,带来的不仅是债务规模的扩大,还有社会资源利用率的下降。以信贷资金为例,如果对政府或企业适当控制融资,就会不断增强政府或企业的“节支”意识、资金流动意识,就能不断地提高资金运转效率和利用率。反之,则会效率越来越低、利用率越来越差。美国以远低于我国的M2创造高出我国两倍以上的GDP,除了科学技术水平的差异外,更主要的还是我国政府和企业的资金利用率太低、运转效率太低。
为了化解眼前的矛盾和风险,在地方到期债务的处理上,财政部通过债务置换的方式,已经给地方政府缓冲的机会。但这种只救眼前、不救长远的做法,若不与债务偿还机制相配套,未来怎么办?因此,无论如何,化解债务风险的真正手段,还是要建立债务偿还机制,以真正遏制地方政府盲目负债的冲动,使债务形成与债务偿还形成良性循环,债务风险才能得到有效化解。
眼下,地方为了减少直接负债压力,纷纷推出了PPP负债模式,从眼前看,这确实是比较有效的手段。问题是,地方政府过去这些年来已用尽了绝大多数可以利用的资源,特别是水、电、气等可以资产证券化、推进PPP合作等优质资源,新增能用于PPP的,基本是公益项目、公共事业,也就是说,名为PPP,实为政府直接建设,只是从向银行负债转向社会资本负债,且回报只会高于银行。那么,从控制政府债务总额的角度看,压力还是非常大的。尤其对通过政府购买或回购服务的地方来说,未来的债务压力是可想而知的。说到底,还是要有债务偿还机制作保证。
所以,在控制债务总额、建立债务最高限额的同时,建立债务偿还机制,是达成债务总额控制目的的关键。而要做到这一点,就须将建立债务偿还机制上升到法律层面,以此约束和控制地方政府的行为。不然,16万亿也好,18万亿也罢,难保不会成为数字游戏。(谭浩俊资深财经评论人)
原标题:设债务最高限额,还需建债务偿还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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