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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北地区黑土地上,玉米已经进入收获期。
尽管丰收在望,种粮大户陈卓已经开始为明年种什么犯愁了。
“国外玉米运到中国,还要比咱们玉米每吨低将近一千元,玉米降价是早晚的事。”陈卓说。
在中国产粮“状元市”吉林省榆树市,像陈卓这样担心玉米政策变化的农民并不在少数。
年初开始,中国相关政策研究和决策部门的官员,密集奔赴东北地区开展玉米收储政策调研,希望推出与市场接近的收储政策。
9月17日,中国临时存储玉米挂牌收购价调整为2元每公斤。这是自2008年以来临储价格的首度下调,相关专家及企业界人士认为,此举将有助于国内玉米市场从“政策市”向“市场市”过渡。
同时,中国农业部在东北四省区部署调减玉米种植面积。吉林省农委公布的今年粮食播种面积,相较2014年减少了91万亩。
中国东北部的黑土地是世界三大“黄金玉米带”之一,由于玉米作业简单,适应性强,加上政策推动,东北地区种植面积逐年扩大。
据统计,东北三省玉米种植面积不断扩大,已由2003年的9417.3万亩增至2014年的16954.5万亩,11年间种植面积增长了7537.2万亩。
“东北地区玉米种植面积的增长,是由大豆、水稻以及杂粮杂豆的减少为代价的,‘五彩农田’变成了‘黄金玉米’。”吉林省农科院院长吴兴宏说。
玉米独大的生产种植结构,在东北地区形成了特有的玉米经济形态,让玉米不断在“资源”和“包袱”之间变换,东北地区曾出现多轮玉米滞销现象。目前,东北地区的玉米库存高达3208亿斤,占全国玉米库存的78%。
同时,从最低保护价设立到2008年临储政策出台,政策对粮食流通调控力度不断加强,“政策市”逐步成为中国玉米市场乃至粮食市场的主要特征。玉米价格在政策推动下,不断水涨船高,“政策市”在保护农民利益的情况下,干扰了玉米市场,出现了价格刚性上调的市场预期。
目前东北地区四省区库存4300亿斤,占全国的48%。“东北地区收储压力巨大,政策性粮食库存年年‘滚雪球’,中央财政负担也越来越重。”中储粮吉林分公司购销计划处处长宋海河说。
另外,由于农民对最低价收购政策的依赖,不断加大投入,农药、化肥施用量接近极限。农用化肥平均施用量达到434公斤/公顷,是安全上限的1.93倍。导致地力逐渐下降、土壤板结,黑土地流失,不仅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降低,且粮食生产成本逐年增加。
“农产品和玉米深加工企业一定程度患上了‘补贴依赖症’,必须实施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破解玉米及部分农产品的两难局面。”中国粮食协会玉米分会副秘书长刘笑然说。
近年来,中国逐步推动农产品价格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改革,对实施近7年的农产品保护性托市收储政策进行调整,棉花、大豆、菜籽等品种相继由收储改为直补。国家采取的各种政策措施,应该是生产归生产,市场归市场,更注重发挥市场形成价格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市场价格信号引导生产、调节供求。
2014年,国务院取消了棉花和大豆临时收储政策,并对新疆(含兵团)棉花和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的大豆实行目标价格改革试点。2015年,油菜籽临储收购也实施新政策,收购定价权下放到各省,而补贴方式分为直接补贴给农民和补贴给油厂作为加工费用两种。一直靠国家财政补贴的临储政策变数增加,意味着国家层面开始对粮油收储进行改革。
“尽量要用经济杠杆和经济手段,发挥市场作用,少用行政命令和行政手段,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决定作用。”刘笑然说。
东北地区一直是中国重要的商品粮生产、粮食调运和商品粮储备基地。中国在东北实施的多项改革措施,有助于加快东北地区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推动东北地区成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基地。(采写记者:刘荒、齐海山、辛林霞、王炳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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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从中国政府网获悉,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正式公布。
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为,到2020年,基本形成规则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畅通高效的内贸流通体系和比较完善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内贸流通统一开放、创新驱动、稳定运行、规范有序、协调高效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使内贸流通成为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引擎、优化资源配置的新动力,为推进内贸流通现代化夯实基础。
意见表示,要健全内贸流通统一开放的发展体系;提升内贸流通创新驱动水平;增强内贸流通稳定运行的保障能力;健全内贸流通规范有序的规制体系;健全内贸流通协调高效的管理体制。
为此意见提出了加强全国统一市场建设,降低社会流通总成本;统筹规划全国流通网络建设,推动区域、城乡协调发展;加强流通领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内贸流通创新的保护力度,引导电子商务平台健康发展等18条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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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意见全文:
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
国发〔2015〕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内贸易流通(以下简称内贸流通)是我国改革开放最早、市场化程度最高的领域之一,目前已初步形成主体多元、方式多样、开放竞争的格局,对国民经济的基础性支撑作用和先导性引领作用日益增强。做强现代流通业这个国民经济大产业,可以对接生产和消费,促进结构优化和发展方式转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内贸流通工作,对深化改革、开展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工作作了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现就推进内贸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问题导向与超前谋划相结合、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加快法治建设,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优化发展环境,完善治理体系,促进内贸流通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我国从流通大国向流通强国转变,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市场化改革为方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促进流通主体公平竞争,促进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自由高效流动,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
坚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做好规划引导,完善促进政策,增强调控能力,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推进信息公开和共享。
坚持以创新转型为引领。顺应“互联网+”的发展趋势,加快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完善促进创新的体制机制,推动内贸流通内涵式发展、可持续发展。
坚持以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主线。健全内贸流通法律法规、标准、信用等制度体系,提升监管执法效能,依法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加快建设法治市场。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规则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畅通高效的内贸流通体系和比较完善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内贸流通统一开放、创新驱动、稳定运行、规范有序、协调高效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使内贸流通成为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引擎、优化资源配置的新动力,为推进内贸流通现代化夯实基础。
二、健全内贸流通统一开放的发展体系
(四)加强全国统一市场建设,降低社会流通总成本。
消除市场分割。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及做法。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禁止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限制、排除竞争的行为。推动建立区域合作协调机制,鼓励各地就跨区域合作事项加强沟通协商,探索建立区域合作利益分享机制。
打破行业垄断。完善反垄断执法机制,依法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加强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禁止利用市场优势地位收取不合理费用或强制设置不合理的交易条件,规范零售商供应商交易关系。
(五)统筹规划全国流通网络建设,推动区域、城乡协调发展。
推进大流通网络建设。提升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三大流通产业集聚区和沈阳—长春—哈尔滨、郑州—武汉—长沙、成都—重庆、西安—兰州—乌鲁木齐四大流通产业集聚带的消费集聚、产业服务、民生保障功能,打造一批连接国内国际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的重要支点城市,形成畅通高效的全国骨干流通网络。
推进区域市场一体化。推进京津冀流通产业协同发展,统筹规划建设三地流通设施,促进共建共享。依托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建设沿江物流主干道,推动形成若干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打造长江商贸走廊。将流通发展所需的相关设施和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实施全国流通节点城市布局规划,加强区域衔接。
推进城乡流通网络一体化。统筹规划城乡商业网点的功能和布局,提高流通设施利用效率和商业服务便利化水平。整合商务、供销、邮政等各方面资源,加强农村地区商业网点建设。加强对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革命老区市场建设的支持,保障居民基本商业服务需要。
创新流通规划编制实施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将内贸流通纳入同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内容,做好流通规划与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衔接,确保依法依规推进流通设施项目建设,各地制修订相关规划时应充分征求本行政区域流通主管部门的意见。探索建立跨区域流通设施规划编制协调机制和相关部门之间规划衔接机制,推动规划对接、政策联动和资源共享。
(六)构建开放融合的流通体系,提高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
实施流通“走出去”战略。加大对流通企业境外投资的支持,统筹规划商贸物流型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建设,支持企业建设境外营销、支付结算和仓储物流网络,推动国内流通渠道向境外延伸,打造全球供应链体系。鼓励流通企业与制造企业集群式“走出去”,促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鼓励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提升互联网信息服务国际化水平。
创建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服务“一带一路”战略,促进国内外市场互联互通,打造内外贸融合发展的流通网络。培育一批经营模式、交易模式与国际接轨的商品交易市场。打造一批内外贸结合、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大型会展平台。发展一批连接国际国内市场、运行规范有序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
进一步提高内贸流通领域对外开放水平。放开商贸物流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鼓励外资投向共同配送、连锁配送以及鲜活农产品配送等现代物流服务领域。更加注重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商业模式和知名品牌,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采购、营销等功能性区域中心。
(七)完善流通设施建设管理体系,加强流通领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创新基础性流通设施建设模式。对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建立投资保障、运营和监督管理新模式,增强应对突发事件和市场异常波动的功能。
完善微利经营的流通设施建设保障制度。落实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10%的政策,优先保障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和家政、养老、再生资源回收等设施用地需求。加强大型物流节点和公共物流配送设施系统性布局、协同性建设,提升物流配送的集约化水平。
改进市场化商业设施建设引导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开展城市商业面积监测预警,定期发布大型商业设施供给信息,合理引导市场预期。统筹大型实体和网络商品交易市场建设,避免盲目重复建设。
三、提升内贸流通创新驱动水平
(八)强化内贸流通创新的市场导向。
推动新兴流通方式创新。积极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加快流通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引导电子商务企业拓展服务领域和功能,鼓励发展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生活服务等各类专业电子商务平台,带动共享、协同、融合、集约等新兴模式发展。促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引导更多农业从业者和涉农企业参与农产品电子商务,支持各地打造各具特色的农产品电子商务产业链,开辟农产品流通新渠道。推广拍卖、电子交易等农产品交易方式。大力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推广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培育多元化的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服务网络。促进电子商务进社区,鼓励电子商务企业整合社区现有便民服务设施,开展电子商务相关配套服务。
推动传统流通企业转型模式创新。鼓励零售企业改变引厂进店、出租柜台等经营模式,实行深度联营,通过集中采购、买断经营、开发自有品牌等方式,提高自营比例。鼓励流通企业通过兼并、特许经营等方式,扩大连锁经营规模,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鼓励流通企业发挥线下实体店的物流、服务、体验等优势,与线上商流、资金流、信息流融合,形成优势互补。支持流通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创新服务模式,提供网订店取、网订店送、上门服务、社区配送等各类便民服务。引导各类批发市场自建网络交易平台或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经营,推动实体市场与网络市场协同发展。推动流通企业利用信息技术加强供应链管理,鼓励向设计、研发、生产环节延伸,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加强协同,满足个性化、多样化的消费需求。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和智慧物流,鼓励物联网等技术在仓储系统中的应用,支持建设物流信息服务平台,促进车源、货源和物流服务等信息高效匹配,支持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提高物流社会化、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
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模式创新。鼓励绿色商品消费,引导流通企业扩大绿色商品采购和销售,推行绿色包装和绿色物流,推行绿色供应链环境管理,推动完善绿色商品认证制度和标准体系。鼓励旧货市场规范发展,促进二手商品流通。研究建立废弃商品回收的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责任机制,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与垃圾清运处理网络体系融合,促进商贸流通网络与逆向物流体系(即商品废弃后,经消费端回到供应端的活动及过程,包括废物回收、再制造再加工、报废处理等)共享。制订内贸流通领域节能节水和环保技术、产品、设备推广目录,引导流通企业加快设施设备的节能环保改造。
推动文化培育传播形式创新。弘扬诚信文化,加强以诚信兴商为主的商业文化建设。加强对内贸流通领域传统技艺的保护,支持中华老字号创新发展,促进民族特色商品流通。鼓励商品创意设计创新,支持消费类产品提升新产品设计和研发能力,以创意设计增加消费品附加值。提升商业设施的文化内涵,引导流通企业在商品陈列、商场装饰、环境营造等方面突出创意特色,增加商业设施和商业街区的文化底蕴,推动现代商业与传统文化融合创新。建立健全品牌发展公共服务体系。促进传统节庆、民俗文化消费,培育健康文明的消费文化。
(九)增强内贸流通创新的支撑能力。
完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加快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加大对包括流通领域在内的各领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的支持。支持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天使投资群体,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加大对流通创新领域的投资。完善流通企业融资模式,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依法合规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支持创业担保贷款积极扶持符合条件的中小流通企业。
健全支撑服务体系。推动现代物流、在线支付等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为电子商务创业人员提供场地支持和孵化服务,支持发展校企合作、商学结合等人才培养模式。支持专业化创新服务机构发展,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完善创新成果交易机制,积极发展各类商贸服务交易平台。研究建立流通创新示范基地,鼓励创业创新基地提高对中小流通企业的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推动流通企业改革创新。加快发展内贸流通领域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非公有资本和国有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鼓励流通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整合创新资源,提高创新能力。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完善相关政策,按照主体自愿的原则,引导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
(十)加大内贸流通创新的保护力度。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制售侵权假冒商品行为,加大对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的处罚力度。研究商业模式等新形态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合理划分权利人举证责任,缩短确权审查、侵权处理周期。
引导电子商务平台健康发展。推动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健全交易规则、管理制度、信用体系和服务标准,构建良好的电子商务生态圈。加强区域间统筹协调,引导各地有序建设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四、增强内贸流通稳定运行的保障能力
(十一)完善信息服务体系。
强化大数据在政府内贸流通信息服务中的应用。利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运行的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提高市场调控和公共信息服务的预见性、针对性、有效性。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信息资源开放,建立政府与社会紧密互动的大数据采集机制,形成高效率的内贸流通综合数据平台。夯实内贸流通统计基层基础,完善行业统计监测制度,建立完善电子商务、服务消费等统计调查制度,完善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协作机制,强化统计监测制度执行刚性。
推动内贸流通行业中介组织开展大数据的推广应用。利用政府采购、服务外包等方式,鼓励行业中介组织深入挖掘和研发大数据公共服务产品,加强对大数据技术应用的宣传和推广,服务流通企业创新转型和大数据产业发展需要。
鼓励流通企业开展大数据的创新应用。引导流通企业利用大数据技术推进市场拓展、精准营销和优化服务,带动商业模式创新。建立社会化、市场化的数据应用机制,推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等企业开放数据资源,引导建立数据交换交易的规范与标准,规范数据交易行为。
(十二)创新市场应急调控机制。
完善市场应急调控管理体系。按照统一协调、分级负责、快速响应的原则,健全市场应急供应管理制度和协调机制。应对全国范围和跨区域市场异常波动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应对区域性市场异常波动主要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
健全突发事件市场应急保供预案。细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情况下市场应急保供预案和措施。根据突发事件对市场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综合运用信息引导、企业采购、跨区域调运、储备投放、进口组织、限量供应、依法征用等方式,建立基本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保障机制。
完善商品应急储备体系。建立中央储备与地方储备、政府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的商品应急储备体系。建立储备商品定期检查检验制度,确保储备安全。推广商业储备模式,推进商业储备市场化运作和储备主体多元化。
增强市场应急保供能力。建设应急商品数据库,及时掌握相关应急商品产销和库存情况,保障信息传导畅通和组织调度科学有序。实施应急保供重点联系企业动态管理,保持合理库存水平,增强投放力量,合理规划设置应急商品集散地和投放网点。探索利用商业保险稳定生活必需品供应机制,推动重要生活必需品生产流通保险产品创新。
(十三)构建重要商品追溯体系。
建设重要商品追溯体系。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以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以及其他对消费者生命健康有较大影响的商品为重点,利用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建设来源可追、去向可查、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逐步增加可追溯商品品种。
完善重要商品追溯体系的管理体制。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级建设、属地管理的原则,整合现有资源,建设统一的重要商品追溯信息服务体系,形成全国上下一体、协同运作的重要商品追溯体系管理体制。推进跨部门、跨地区追溯体系对接和信息互通共享。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商品追溯体系持续有效运行的保障机制。
扩大重要商品追溯体系应用范围。完善重要商品追溯大数据分析与智能化应用机制,加大商品追溯信息在事中事后监管、行业发展促进、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应用力度,提升追溯体系综合服务功能。
五、健全内贸流通规范有序的规制体系
(十四)加快推进流通立法。
完善流通法律制度。加快推进商品流通法立法进程,确立流通设施建设、商品流通保障、流通秩序维护、流通行业发展以及市场监管等基本制度。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网络信息安全、电子商务促进等法律制度。
健全流通法规规章。完善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法律的配套法规制度,强化对市场竞争行为和监管执法行为的规范。加快制订内贸流通各行业领域的行政法规和规章,规范相关参与方行为,推动建立公平、透明的行业规则。对内贸流通领域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相适应的现行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修订或废止。
推进流通领域地方立法。坚持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相结合,鼓励地方在立法权限范围内先行先试。
(十五)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加强流通领域执法。创新管理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执法力量,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健全举报投诉服务网络,完善受理、办理、转办和督办机制。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
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和案件移送制度,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相关工作纳入中央、省、市、县四级人民政府统一建设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
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治理相结合。加强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监管执法中的应用,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和流通企业信息公示,加强市场监管部门与行业协会商会、专业机构的合作,引入社会监督力量。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创新电子商务监管模式,健全消费者维权和交易争端解决机制。
(十六)加强流通标准化建设。
健全流通标准体系。加快构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相互配套、相互补充的内贸流通标准体系。扩大标准覆盖面、增强适用性,加强商贸物流、电子商务、农产品流通、居民生活服务等重点领域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强化流通标准实施应用。建立政府支持引导、社会中介组织推动、骨干企业示范应用的内贸流通标准实施应用机制。推动建立经营场所服务标准公开公示制度,倡导流通企业以标准为依据规范服务、交易和管理行为。
完善流通标准管理。加快内贸流通标准管理信息化建设,简化行业标准制修订程序、缩短制修订周期。选择具备条件的社会团体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建立重点标准实施监督和评价制度,加强标准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市场准入、执法监督等行政管理中的使用。
(十七)加快流通信用体系建设。
推动建立行政管理信息共享机制。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推动各地建设流通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并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建立健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及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依法向社会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在行政管理中依法使用流通企业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对企业实施信用分类管理。
引导建立市场化综合信用评价机制。在商品零售、居民服务等行业推动建立以交易信息为基础的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引导商品交易市场、物流园区以及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等建立入驻商户信用评价机制,鼓励按照信用级别向入驻商户提供差别化的信用服务。
支持建立第三方信用评价机制。支持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保险、商业保理等信用服务行业加快发展,创新信用产品和服务。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建立会员企业信用档案,推动具有上下游产业关系的行业协会商会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六、健全内贸流通协调高效的管理体制
(十八)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明确政府职责。加强内贸流通领域发展战略、规划、法规、规章、政策、标准的制订和实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推动信用建设,提供信息等公共服务,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调控,依法管理特殊流通行业。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界定内贸流通领域经营活动审批、资格许可和认定等管理事项,加快推广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受理,规范行政许可流程,取消涉及内贸流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结合市场准入制度改革,推行内贸流通领域负面清单制度。
严格依法履职。建立健全内贸流通行政管理权力清单、部门责任清单等制度,公开涉及内贸流通的行政管理和资金支持事项。
(十九)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权责。
发挥中央政府宏观指导作用。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研究制订内贸流通领域全国性法律法规、战略、规划、政策和标准,加强跨区域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信用建设、公共服务、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调控,按国务院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强化地方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内贸流通领域全国性法律法规、战略、规划、政策和标准的贯彻实施,结合当地特点,制订本地区的规划、政策和标准,着力加强本行政区域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信用建设、公共服务、应急保供等职责。
(二十)完善部门间协作机制。
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分工。商务主管部门要履行好内贸流通工作综合统筹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探索建立内贸流通领域管理制度制定、执行与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
探索建立大流通工作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整合和优化内贸流通管理职责,加强对电子商务、商贸物流、农产品市场建设等重点领域规划和政策的统筹协调。
(二十一)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
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内贸流通领域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厘清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的职能边界,创新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建立政府与行业协会商会的新型合作关系。
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加快发展。制订支持和鼓励内贸流通领域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升行业服务和管理水平,发挥其在加强行业自律、服务行业发展、反映行业诉求等方面的作用。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内贸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重要的改革要先行试点,及时总结和推广试点经验。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制订实施方案,出台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各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本意见落实工作的统筹协调、跟踪了解、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
原标题:国务院发文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
稿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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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至今,央行已五次降息,存贷款利率均随之下降,信用卡作为一种变相的小额信贷,分期还款的手续费却岿然不动,不仅如此,有银行信用卡中心公告将上调部分分期项目单期费率上限。有业内分析师称:“这是银行不得已的选择。”分析师提醒,信用卡分期虽然免息,但是手续费并不低,持卡人在选择分期前需先算清账再做决定。
浦发信用卡中心日前公告,将信用卡自由分期和账单分期的手续费费率由此前每期最高0.9%上调至每期最高1.5%,专项分期手续费费率由每期最高0.46%上调至每期1%,而非面对面分期手续费费率更是由每期1.52%封顶大幅上涨至每期4%封顶,新的费率标准从11月15日起实施。
记者调查发现,虽然去年底至今央行五次降息之后,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已降至4.6%,累计已下降1.4个百分点,降幅超过23%。而各家银行信用卡中心几乎都没有表示要对分期手续费的收费标准进行下调。记者查询多家银行的信用卡分期手续费率,发现每期0.75%的费率已算比较低的了,还有的银行手续费率达到每期0.85%到0.95%,通过收取高额手续费银行可创造很高的收益。
浦发并不是唯一一家增加信用卡分期手续费的,早在去年,兴业、华夏等银行就相继上调了信用卡分期费率。
“信用卡账单分期和现金分期收取的费用近一年确实没有降低,但这些是属于手续费,不是贷款利率。”某银行信用卡中心客服人员这样答复。
信用卡分期“免息高费”遭质疑
有业内人士表示,信用卡分期手续费实行“免息高费”的政策,表面上来说收取的是手续费,但实质上银行与客户仍然是一种借贷关系,客户缴纳的手续费与贷款利息并无本质上的区别。此外,不论以何种名目收费,银行资金成本的下降有目共睹,即使是手续费也有下调空间。
而实际上,有银行就将这一块收入纳入利息收入范围。据招商银行半年报显示,2015年起,招行对信用卡持卡人分期收入进行了重分类,将分期收入从非利息收入调整为利息收入。
“央行降息压缩银行利息收入,上调信用卡分期手续费是银行不得已的选择。”融360信用卡分析师孟丽伟向记者表示,连续降息及存贷款基准利率浮动区间不断扩大,银行利差受到挤压,传统存贷款业务带来的利息收入减少,从而影响银行整体利润的增长。因此,各银行纷纷在中间业务拓展方面寻求空间,以期增加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银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呈两位数增长
一般上市银行会将信用卡分期手续费收入归入“银行卡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明细科目。记者统计发现,16家上市银行中,大部分上半年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均呈现两位数增长,整体增速达到13.79%。其中,南京银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的同比增幅达101.42%。增速第二是平安银行,同比增幅达76.58%。在中报中,个别银行也提到信用卡总收入,如招商银行上半年信用卡总收入169.21亿元,同比激增55.88%。
经过多年跑马圈地,国内信用卡发卡量有赶超国际同业的趋势。据中国银行业协会统计,截至2014年末,我国信用卡累计发卡量4.6亿张,人均持卡0.34张。孟丽伟认为,央行降息,再加上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互联网金融冲击等多方面因素,客观上促使银行在提高信用卡手续费收入方面想办法。“信用卡分期等银行卡中间业务对于银行收入的贡献度越来越高。”孟丽伟称。
建议:
信用卡分期四“注意”
1.要选择费率较低的银行;
2.尽量选择较短的分期期限,因为分期期限越长,成本越高。但是,有的银行把分期数限定在6期以上;
3.尽量避免提前还款,多数银行规定,信用卡分期提前还款,分期手续费照收;
4.银行有时会推出信用卡分期手续费减免的优惠活动,参与这样的活动可以节省分期成本。
提醒:分期期限越长成本越高
某股份制银行人士表示,信用卡各类分期业务因为属于无抵押无担保,所有银行收取的费用通常高于其他类型的借款,甚至是最接近“暴利”的业务之一。
据银行官网资料显示,用户分期付款的手续费是按照期初用户分期总金额乘以一定的费率系数来计算,而不是按每月剩余的贷款额度来计算。以1.2万元消费分12期为例,每期未还部分递减1000元,但手续费却始终按期初总金额为基数,折算下来,实际手续费费率为16.6%,远超贷款利率。
融360认为,信用卡分期手续费折算成实际年利率的确较高,但无论是银行消费贷款还是P2P,其手续费与信用卡分期手续费相比并没有明显优势。而信用卡分期业务还具有明显的优势,如流程简单快捷,通常只需要持卡人向发卡银行提出分期申请,即可成功办理。因此,对于小额消费信贷需求,办理信用卡分期业务还是很合适的。
分期消费陷阱
买同款手机费率差5倍
分期消费风靡大学校园记者调查发现——
买同款手机费率差5倍
随着高校的开学季,大学生分期消费市场又开始火爆。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市场上有一些机构完全不顾学生的还贷能力,一方面在营销端进行大肆宣传,另一方面则暗中抬高贷款利息,并以各种名义收取服务费用。据统计,这些活跃在消费端的学生贷款年费率通常在20%以上,有的甚至高达50%。很多大学生因为一时冲动购物而选择贷款,最终要偿还的“本息和”相当于贷款本金近1.5。
分析认为,广大的大学生群体在面临心爱的手机、电脑、相机等这些利器的诱惑时,仍然对这些费率高企的贷款产品毫无免疫力。正因如此,以趣分期、爱学贷、分期乐、喵贷等为代表的大学生分期品牌迅速成长起来,在短时间内市场上出现了数十家分期平台。与此同时,老牌电商品牌如京东、阿里等也开始进军校园金融,阿里推出花呗,京东则投资分期乐,同时推出校园白条。
与工作人群不一样的是,大学生群体往往没有固定的工作和经济来源,所以风险也相对较高。
陷阱一:
弱化分期费用暗藏隐形担保
为吸引大学生,某些平台往往只宣传和夸大分期产品或者现金小额贷款的低门槛,零首付,零利息,免担保等。同时却弱化其高利息、高违约金、高服务费的分期费用。
实际上,低门槛并非真低,平台所称的身份证和学生证就可贷款背后,存在诸多隐性担保。
平台在审核过程中,通过要求申请分期的大学生提供的电话地址、家庭住址、父母联系电话、辅导员联系方式等信息,以电话或者一对一实地审核等方式确认大学生身份及还款能力,如果大学生不能按期还款,平台会找到其父母为其买单。
陷阱二:
鱼龙混杂超六成平台费率不明确
在利息方面,有的平台只是针对特定产品给出每期月还款金额,并不直观的公布其相关收费标准;在逾期费用方面,也只是说明会产生一定逾期费用,当并没有给出明确数值,据融360调查发现,逾期后每日费率最高与最低相差达60倍之多;在服务费方面,除了每期收取利息之外,有的平台还加收其他费用,如金豆分期收取的账户管理费,平台服务费以及预收咨询费,每笔最高可达700元。
记者了解到,由于大学生分期消费主要产品是价值数千元的3C产品,以iPhone6 plus 16G金色版为例,30家分期平台中,无需注册或下载APP的16家平台的12期分期的金额显示,最高的费率为35.96%,最低的费率为7.74%,相差六倍。(记者李婧暄)
(记者林晓丽(署名除外))
原标题:信用卡分期借款成本不降反涨银行免息高费绕道谋暴利
稿源:中新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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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停供免费矿泉水
中国铁路总公司7月26日发布通知,全国各高铁站即日起将不再向乘坐动车组列车的旅客提供免费矿泉水,这则消息让水企西藏5100股价暴跌近13%。业内人士估算,西藏5100至少会因此减少三分之一的收入。
一直以来,中国铁路总公司直属企业中铁快运的采购量就是西藏5100的业绩晴雨表。根据其公告,仅从2011年至2015年6月,铁路部门累计采购超过20万吨,相当于每年至少购买约1.5亿瓶。最高峰的一年,西藏5100公司近90%的瓶装水都卖给了中铁快运。西藏5100首席执行官付琳在上市前曾表示,2010年中铁快运占公司营销收入的80%。
不过随着质疑声浪的此起彼伏,西藏5100公司与中国铁路总公司之间的关系有了细微变化。2011年,上市半个月后,西藏5100发布公告称,中铁快运与西藏5100当日签订了更替采购合同,西藏5100销量将下降近三分之二。2014年上半年,因为合同期满,西藏5100一度暂停向中铁快运供水。虽然双方很快签下了为期一年的订单,但中铁快运压低了采购价,这导致其去年净利润下滑22%,全年的平均售价从每吨8145元下滑至7124元。即便如此,西藏5100依然保持着78.4%的毛利率,几乎是行业平均水平的四倍。
昨天,西藏5100股价急挫12.7%,报2.2元。香港中央证券登记公司提供的信息显示,西藏5100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注册地是英属开曼群岛,公司的大股东则注册在美属萨摩亚群岛,是一家外资控股企业。(记者陈琼)
原标题:丢了大客户西藏5100暴跌近13%
稿源:新华网
作者:陈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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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外管局公布了7月银行结售汇以及银行代客结售汇相关收付款数据。数据显示,7月我国银行结售汇逆差为2655亿元(434亿美元),银行代客结售汇逆差则为1743亿元。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或许是早就预料到银行业结售汇逆差扩大,央行提前采取了人民币贬值政策。此前银行业结售汇顺差较多,但前段时间国际金融环境发生变化,市场持有美元意愿走强,资金外流加大。人民币贬值之后,市场持有美元还是人民币的意愿会达到均衡点,持有美元的意愿会降下来。
据了解,今年6月我国银行结售汇还呈现顺差趋势,顺差为129亿元(21亿美元),而同期银行代客结售汇顺差则为547亿元。
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全球来看,随着美联储加息预期增强,包括人民币在内的非美货币承压,再加上7月股市剧烈调整,企业和居民持有美元意愿上升,因而导致7月银行结售汇出现较大的逆差。(刘泽先实习记者邹晨辉)
原标题:美联储加息预期增强7月银行结售汇逆差2655亿元
稿源:新华网
作者:邹晨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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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SUV销量每年以高于乘用车数倍的增速屹立于汽车市场,甚至早几年几乎所有SUV车型都有过加价的经历,随着SUV市场由“蓝海”变为“红海”,中型以下SUV产品加价之风一去不复返。与之相对应的是,竞争并不是很充分的中型SUV市场依然存在加价行为,尤其是热销的汉兰达和锐界。
近日,记者走访了京城多家4S店,像傲虎、索兰托L等非主流中型SUV车已经基本告别了“加价提车的时代”,目前市面上热销的汉兰达提车需要加价2万元,新上市的锐界提车需搭配购买5000元的汽车装饰。
“目前加价提车应该还是处于中高端SUV这一范围,”乘用车联合会秘书长崔东树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高端SUV市场出现空档,是因为竞争不够充分,此外一些进口SUV定价较高,从而促使了合资SUV独享中高端市场的局面。
也就在8月8日,昔日售价偏高的楼兰换代上市,以23.88万元至37.98万元的售价再次刷新中级SUV底价,定位于全感官跑车型SUV的新楼兰希望能够开辟五座中级SUV市场的新蓝海。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总经理打越晋甚至公开承诺,我们不鼓励也不支持经销商的加价提车行为。
崔东树认为,此前楼兰市场表现并不如意,主要由于定价过高,而当他们看到以汉兰达为代表的竞品在市场中持续热销,导致新楼兰也从“高高在上”回归到主流的B级SUV阶梯中,日后其销量应该会有一个合理的上涨空间。
加价风重现
汉兰达等中型SUV
今年上半年,SUV销售270.5万辆,同比上涨了48%。其中中国品牌SUV涨幅高达95.5%,而外资品牌仅上涨了15.5%。中国品牌正是依靠SUV的快速增长拉升了乘用车整体市场占有率至41.45%,占有率比上年同期提升3.54个百分点。
也正是由于众多中国品牌SUV产品杀入细分市场,才导致原本加价售卖的合资车企SUV产品开始停止加价、甚至出现官方降价。早在7月份,现代就将旗下的圣达和途胜的价格调低了10%左右。而在近期,起亚又将智跑和狮跑的价格分别下调了2万元和5万元,由此,使得狮跑的价格逼近自主品牌10万元-15万元的领地。
与此同时,像智跑、狮跑等紧凑级SUV产品终端价格逐步下探也迫使原本价格高高在上的中型SUV开始接“地气”。要知道,一台中型SUV卖23万元这在几年前是想都不敢想的事儿,那时候途观和翼虎还有CR-V加完价都不止这个价钱,然而如今中型SUV的起步价格基本都已经下探到了25万元以下。从汉兰达23.98万元起价,锐界24.98万元起价,曾经卖到48.8万元的楼兰的起售价也只有23.88万元,昂科威1.5T甚至最低配的才卖22多万元。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正是由于车企纷纷抢占SUV市场,尤其是市场份额最大的紧凑级SUV市场,昔日的紧凑级SUV市场蓝海已不再,反而中型SUV市场潜力无限。由于中型SUV市场竞争不够充分,甚至出现了汉兰达、锐界这类紧俏车型的加价。
记者在北京随机选择了两家4S店询价,其中森华望京店的销售人员表示:“汉兰达各款目前均没现车,现在交钱11月份左右可以提车。”而陆丰汇通店的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很幸运,目前2.0T至尊版有一辆现车,不过要提车还需要加价2万元,“全市都没现车,只有我们还有一辆,不信你去问问。”
此外,新上市的锐界也存在“变相加价提车”的情况,记者以购车者的身份电话询问北京亚奥福瑞4S店时,提车不需要加现金,只是作为“捆绑条件”,必须搭配购买5000元的汽车装饰。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有形市场分会会长苏晖认为,在市场形势低迷的汽车市场中,虽然有一些车型大幅降价去库存,但也不是所有车型都不畅销,SUV车型一直以来销量都很可观,“加价提车”与“官降风潮”并不矛盾,“说白了,价格的上下浮动还是属于市场行为。”
中型SUV市场
主销七座车型
在刚刚过去的7月份,中级SUV汉兰达销售8014辆,在所有SUV车型当中排名第16位,尺寸接近中级SUV的昂科威甚至以销售10401辆的成绩进入所有SUV车型第10位。为什么中级SUV早不火,偏偏此时蹿红呢?
业内人士分析,现在已经进入换购时代,中国消费者“大而全”的观念作祟,加上过往以进口车为主的中型SUV市场近年来有不少国产车型,售价拉底后消费者自然趋之若鹜。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在已经国产的汉兰达、锐界两款车型上,除了最低配车型采用5座设计之外,其余车型则均采用的是2+3+2的3排7座设计。以七座为主的这两款车型都属于市场的旺销车型,为什么中型SUV销量主要集中于此呢?
此外,七座中型SUV市场真正开始火爆还是从国家放开二胎政策开始,再加上,一线城市限购已成趋势的情况下,消费市场对一辆多功能性车型的需求越来越强。有统计数据显示,31%的SUV用户下辆车选择7座,家庭人口越多,7座SUV偏好越高。
“目前加价提车应该还是处于中高端SUV这一范围”,崔东树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目前国内SUV市场来说,一方面,由于自主品牌的大量投放,中低端市场迅速扩充,可以说竞争已经开始加剧;另一方面,中高端市场出现空档,竞争不够充分。此外,一些进口SUV定价较高,从而促使了合资SUV独享中高档市场的局面。”
新楼兰五座
挑战七座中级SUV市场
即使明知七座中型SUV市场前景可观,但仍有车企试图开辟中型SUV新的细分市场。8月8日,东风日产推出了9款都是五座的中型SUV车型——新楼兰,新楼兰全方位颠覆传统中大型SUV中庸的设计风格,定位于全感官跑车型SUV,目标消费人群正是80后创行先锋。
国内中大型SUV市场的开端源于丰田汉兰达的出现,以70后为主的消费人群在购车时更多地考虑满足全家人一起出行的用车需要。“4+2+1”的家庭结构给汉兰达这样的中大型7座SUV车提供了绝佳的市场前景;今年6月份,主打高端、高科技的全新锐界登顶中大型SUV销量榜,无疑是对这一消费趋势的最好写照。
对于为何新楼兰要选择“不走寻常路”。打越晋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通过调研发现,一方面在当前的中大型SUV市场中,以80后创行先锋人群为代表的新时代消费者逐渐崛起,然而传统的中大型SUV中庸的设计风格难以满足他们对于时尚、个性、豪华的需求;另一方面在实际用车中,80后创行先锋人群的七座使用率普遍偏低,五座车型完全可以满足他们的用车需求。
“新楼兰作为YOUNG NISSAN战略的首款新车,我们希望能够得到80后的认同,”打越晋表示,我们完全可以把新楼兰做成7座的,但是不可避免的,我们要对第二排和第三排的乘坐舒适度做出牺牲和妥协。而我们在整个商品的任何环节都追求极致,并没有为了达到某一个目标在商品层面做任何妥协。这一点和80后群体的个人追求和调性都是完全一致的。
“在竞争并不充分的中高端SUV市场中,新楼兰也抓住了最后一个赢得市场的机会,”崔东树表示,此前楼兰市场表现并不如意,主要由于定价过高,并没有形成“进入主流市场”的一个概念,而当他们看到以汉兰达为代表的竞品在市场中持续热销,导致新楼兰也从“高高在上”回归到主流的B级SUV阶梯中,日后其销量应该会有一个合理的上涨空间。(王禁见习记者谢若琳)
原标题:加价风重现汉兰达等中型SUV新楼兰只推五座
稿源:新华网
作者:谢若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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