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开展全市范围大规模网络“专车”非法客运专项整治行动,仅7月17日一天,就查获了涉嫌非法客运的车辆15辆。这次整治活动中实施的一些处罚措施引起大众关注:驾驶员相关信息会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已立案查处的专车驾驶员的违法情况将被通报给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将被通报给所属街道。甚至还有媒体报道,被抓的专车要被扣12分,这些措施立刻引发不少讨论甚至是争论。昨天,上海市交通执法总队相关人士对一些措施进行了释疑,并表示没有专车被查要扣12分的说法。
查获非法客运专车三成是公车
上海市交通执法总队表示,下阶段还将对已立案查处的非法客运网络专车驾驶员的相关违法情况同步通报其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通报其所属街道。
执法部门在查获的非法运营专车中,通过检查行驶证发现,三成左右的车辆是“单位的”。相关人士表示,有些专车司机就是单位的驾驶员,一旦被查处,其驾驶证将被交警部门暂扣3至6个月,如果单位对此毫不知情,很可能出现驾驶员无证驾驶。有些开专车人员在街道吃低保,号称“没有收入”,隐藏了自己的“专车收入”。
据介绍,通报单位和街道的措施近期就将实施,首先对使用单位车辆、并在工作时间开专车的司机进行通报。
去年底实施“1+3+10”处罚
近日,有媒体报道,在监管处罚手段上,上海正在采取更严厉的措施:对于被查处的非法专车,专车司机得到的惩罚还包括驾照被扣12分等。“我们没有发布过此类消息,也没有这种处罚措施。”市交通执法总队相关人士表示,对已查处的非法客运网络专车,执法部门实施“1+3+10”的处罚措施。
实施“1+3+10”的处罚,即:每查处一辆专车非法客运,除对当事人进行1万元行政罚款和暂扣驾驶证3至6个月的处罚外,并对网络平台同时进行10万元行政罚款的处罚。
去年底至今,已经查处202辆非法客运网络专车,都是按照这一标准处罚。前期,市交通执法总队已对某专车信息服务商处以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下阶段将对其他专车信息服务商实施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近期整治行动:上海交通执法部门近日在两大机场等交通枢纽开展禁止任何车辆使用打车软件私自载客的行动,运营车辆都必须通过排队系统在指定区域候客。
网友:通报单位不一定管用
专车被查处将被通报工作单位!此消息一出,在网络上立即引来争议。其中,一些网友持反对意见,认为交通执法部门此举没有法律依据,而且涉嫌侵犯个人隐私;但是,也有一些网友认为此举是可行的,特别是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也需要知道其员工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并了解员工是否有违规兼职的情况。
“通报单位显然是法外施罚,我认为这种做法并不妥当,缺乏法律依据。”“员工违法跟单位有什么关系?”“这属于政府部门在侵犯专车司机的隐私权吧!”“通报给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可能还有用,如果是私人企业根本没用,治标不治本。”持反对意见的网友说。
“公司雇佣合同一般都规定不能搞第二职业,所以告知单位也是可以的。”“通报不等于处罚,公司员工违法犯罪了难道不应该通知用人单位?”“如果他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不能兼职的协议,或者,劳动合同规定的解约条款包含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这能说跟单位无关吗?”“单位有权知道员工的违法犯罪情况,至于单位知道之后怎么办,那是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的。”赞同此举的网友们说。
开专车者:“风声紧,只拉熟客”
“这段时间我只敢拉熟人,也怕被抓。”上下班做专车司机的小陈这段时间有些“收敛”。他告诉记者,上个周末他看到新闻说上海在整治专车,并有通报单位等措施。“这个办法太老了,现在又不是单位什么都能管你的年代了,让人感觉很幼稚。”话虽这样说,但小陈确实有点担心“风声紧”,这段时间只拉熟客了。
据新闻晨报
“黑车”司机加入网络平台
打车软件等网络召车服务的兴起,一定程度上为部分乘客出行提供了便捷、减少了空驶率。但是,部分召车信息服务商对注册的驾驶员、车辆是否具备营运资格不予核实,导致合法、正规的客运服务队伍中混入了“黑车”和“黑车”驾驶员,并且有部分原来在街面揽客的“黑车”司机也加入到了网络平台,从事非法客运。没有营运资质的私家车擅自参与经营活动,无论是否利用了互联网手段,其本质都涉嫌非法客运,交通执法部门将一律予以严打严处。
目前,市场上各种形式的召车APP不下十余种,随着时间的推移,“价格战”的弊端终将显现。一旦市场主导权由资本方掌控,利益趋导必将代替客运行业的公益性质,客运市场的安全保障、服务质量等势必下滑,不利于本市客运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交通客运市场必须秉承依法竞争、公平竞争的环境,召车信息服务商一定要切实做好平台车辆和驾驶员的资质审核把关,杜绝无证“黑车”混迹其中。
原标题:上海:机场等重要交通枢纽将全面禁用打车软件
稿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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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院禁带外食
电影院禁带外来食品几乎是院线行规。但消协相关人士近日却表示,此举当属霸王条款,观众分分钟可以投诉。同为影迷,对于外来食品到底孰是孰非,各有说法。
禁外带食品是霸王条款
公共空间应遵守文明秩序
我一直对电影院不能带外来食品十分不解。我就曾经手拿一杯咖啡走进电影院却被告知只能存放在前台,看完再取,那叫一个郁闷啊。
原以为电影院如此做法是因为外来食物会对观众的观影造成滋扰,一方面食物有气味,影响他人;另一方面食品垃圾对影厅卫生状况造成压力。
然而,事实并非这样。几乎所有的影厅都有自营小卖部,里面各式各样汽水、爆米花甚至熟食如鱼蛋、香肠等不一而足。这些同样有气味、同样会制造垃圾的食品在影厅里销售,并且以高于市场价卖给观众,难免有“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意味在。有统计,仅仅是爆米花一项,就占了院线总收入的近10%。很显然,影院“禁止外带食品”是出于商业考虑。为了保护其小卖部的收入,观众渴了饿了都只能在电影院卖品区解决。于是观众不得不忍受电影院不合理的销售价格。这样的经营方式说不是“霸王条款”谁又能信?
观众买了票,电影院摆起“要不别看,要不就在我这买吃的”的姿态早已让人难以接受,消协这次的释疑甚至来得有点晚。相关部门应该采取措施打破这种莫名其妙的规定,还观众一个公平的消费环境。(雅婉)
公共空间应遵守文明秩序
很多人在电影院里吃东西,爆米花、汽水算是“常态”,我还遇到过在电影院吃牛杂、鸡腿饭、泡椒凤爪、鸭脖、嗑瓜子的“吃货”。当时我就想站起来让这些人“闭嘴”。
电影院作为一个浅则是娱乐大众,深则是艺术欣赏的场所,安静、整洁是第一要义。可是一些观众大口大口啃鸡腿,油花四绽;瓜子爱好者们,一手一把瓜子,边嗑边丢地上……吵闹如菜市场,严重影响了那些真心想静下心来欣赏电影的观众们。同样是买了票进场看电影的,为何有人把影院当餐厅,有人却被剥削清静看电影的权利。
尤其是在电影闭幕,灯光亮起的那刻,满地的瓜子壳、薯片包装袋、可乐罐,人群散去,只剩下保洁工人逐一地扫走垃圾时,真为某些人的素质而气愤。其实不仅仅是电影院,不准外带食物也是各大音乐厅的行规,一来为了保洁,二来为了维持观赏秩序。针对这两点,我绝对支持电影院不能携外带食物进入内,甚至电影院自营的小卖部也应该以身作则全面取消,还观众一个欣赏艺术的环境,公共空间应该遵守文明秩序。(王睿)
@蘑菇头:电影院作为一个企业,有自己的商业考虑无可厚非,买票进场就意味你愿意接受这套规则。但是企业不妨可以考虑外带食物要加收服务费的原则,这样既能保证自营小卖部的销售量,又能给市民多一个选择。
@丢丢:如果想自由自在地吃、自由自在地看,不用来电影院,请在家看电视。
原标题:影院禁带外食霸王条款还是合理行规?
稿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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