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购买失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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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听话的水淘宝暗语

    什么药叫人吃了会听话

      ●资产管理机构广泛参与金融市场资金融资,当某资产管理机构经营失败引发信用风险时,交易对手金融机构也将面临突发性风险冲击,进而通过金融风险传染提高了资产管理机构在金融市场的融资门槛,极端情况下可能会导致金融市场流动性枯竭。

      ●金融市场风险运行显性化,主要表现为我国不良贷款余额连续十四个季度上升,资本市场巨幅波动,资产管理产品兑付风险加快暴露。

      ●在我国金融分业监管体制下,需要明确资产管理机构的法人主体地位,限定风险资产管理规模与注册资本的最高比率,统一资产管理机构监管主体。

      ●反思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中金融机构在销售产品过程中给消费者造成的伤害,各国加强了以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为核心的行为监管。资产管理业务是行为监管的重点。

      资产管理业务与传统金融业务并无实质区别,也面临各种金融风险冲击,并影响到金融系统稳定性。在金融分业监管体制下,我国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围绕监管套利的创新活动异常活跃,特别是资产管理业务交易结构设计复杂,交易链条过长,缺乏足够微观审慎,助长了金融市场投机,加剧了金融市场波动,存在较大的金融风险隐患。因此,加强资产管理业务监管,有着极为现实的意义。

      资产管理业务发展现状

      资产管理本质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信托业务。目前,资产管理业务已经涵盖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期货等各类金融机构,投资范围几乎涉及金融市场所有可估值或交易的金融产品与工具,并逐步成为全球金融市场运行的重要力量,具备了对金融体系的系统性影响力。据普华永道预测,全球资产管理规模将从2012年的63.9万亿美元上升至2020年的101.7万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接近6%。我国资产管理业务潜力巨大。截至2015年6月末,我国银行业类金融机构资产管理规模接近33万亿。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规模也已突破30万亿。保险业总资产规模突破11万亿元。

      加强资产管理业监管的理论基础

      目前,欧美各国基本上都没有针对资产管理业务制定专门法律法规,相关监管措施散见于规范资本市场运作的各类法律文本中。各国资产管理业务监管重点在于防范由信息不对称产生的代理人道德风险,维护受托人利益。但伴随着资产管理业务规模的发展壮大以及与日俱增的市场影响,加强资产管理业监管逐渐进入发达经济体金融管理当局的视野。2013年9月,美国财政部金融研究办公室发布报告指出,规模高达53万亿美元的资产管理业处于高度集中状态,容易受到类似于压垮贝尔斯登和雷曼兄弟的银行式压力的冲击,进而可能对整体金融体系带来风险。

      加强资产管理业务监管的理论逻辑在于资产管理业务及资产管理公司的脆弱性和外部性:

      一是利润最大化倾向。长期利率的趋势性下降,以及应对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主要经济体国家规模庞大的量化宽松货币政策,进一步创造了低利率的金融环境,促使资产管理业务经理人投资于风险更高的金融资产。基于资产管理规模和销售规模的收费制度,直接与资产管理组合最大回报相挂钩,因而资产管理人利润最大化倾向与自身报酬最大化存在一致性,主观上鼓励其为追求更大利润回报去冒险,并迎合投资者对高回报的要求。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源于美国次贷危机发酵,此前资产管理机构通过CDS(Credit Default Swap,信用违约互换)和CDO(Collateral Debt Obligation,担保债务凭证)大量参与次级房贷衍生业务,助长了次贷业务的非理性增长。由此可见,资产管理行业利润最大化倾向与传统金融机构并无实质区别。

      二是集中赎回风险。资产管理业也同样面临流动性问题。为获取最大化投资回报,资产管理人往往尽可能投资于流行性差的金融资产,这与银行将主要资金运用于非流动性资产殊途同归。但投资者在合同约定条件下赎回,将给资产管理人流动性管理带来巨大挑战。特别是公开募集机制向投资者提供的无限制赎回权将给资产管理人带来巨大挑战。在金融市场遭遇突发性内外部冲击时,投资者集中赎回将有可能形成资产管理产品的“挤兑”风险。2007年美国次贷风险加快暴露,由于RMBS(Residential Mortgage Backed Securitie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债券)和CDO价格急剧下降,或出现有价无市现象,使购买了大量较低级别RMBS和CDO的对冲基金投资人赎回压力骤然增加,2007年7月19日美国贝尔斯登公司(Bear Stearns Cos。)旗下的两家对冲基金被迫关闭。

      三是传染性风险。资产管理资金运用范围几乎囊括金融市场所有的金融工具与产品,交易对手涉及各类型金融机构,并成为金融体系交易网络的重要结点,既可能是金融风险源头,也容易成为金融风险传染中继站。当某种类型资产管理组合出现风险而面临赎回时,必将传染到相同类型资产管理组合,同时也会传染到资产管理组合涉及的交易对手金融机构。资产管理机构广泛参与金融市场资金融资,当某资产管理机构经营失败引发信用风险时,交易对手金融机构也将面临突发性风险冲击,进而通过金融风险传染提高了资产管理机构在金融市场的融资门槛,极端情况下可能会导致金融市场流动性枯竭。2008年,美国雷曼兄弟在谈判收购失败后宣布申请破产保护,就引发了全球金融海啸。

      四是过度使用杠杆风险。为获取高额回报,资产管理人通过加杠杆广泛参与期货、期权、互换业务、证券融资、回购协议等业务,增加了金融市场运行不稳定性。1998年初美国长期资本管理公司拥有40多亿美元资本,但通过加杠杆所持有的资产高达1200多亿美元。过高杠杆使得长期资本管理公司对小概率事件发生缺乏风险缓释能力,因在债券市场做错了方向而导致公司破产。

      五是高频交易风险。高频交易(High Frequency Trading)是利用计算机系统和复杂运算所主导的股票交易能在毫秒内自动完成大量买、卖和取消指令。高频交易一旦程序出错或人为疏忽都有可能对市场走势造成灾难性影响。2010年5月6日,道指“闪电崩盘”,最多暴跌超过千点,市值更瞬间蒸发逾8600亿美元,创美国股市有史以来最大单日盘中跌幅。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就导致当日暴跌的“异常交易”展开调查,高频交易被认为是罪魁祸首。股指跳水激发高频交易连锁反应,计算机以闪电般速度接连发出卖单,疯狂寻求止损,最终导致蓝筹股埃森哲公司等多只股票短时间内失去几乎100%市值。

      我国资产管理业主要问题

      一是资产管理混业运作与分业监管存在冲突。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已完全摆脱分业监管限制,借助资产管理产品载体广泛参与资本市场业务、贷款业务。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可以为上市公司大股东提供商业银行股票质押贷款的融资服务。保险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可投资于资本市场,并为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融资支持。从当前我国银、证、保资产管理业务资金运用范围看,几乎没有实质性差异,基本具备“全能银行”特征,与现行金融分业监管形成巨大冲突。

      二是资产管理规模扩张不受约束与资产管理机构风险资本抵补能力较弱存在冲突。如果按照“穿透”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分析,那么不难发现资产管理业务大体经营与传统金融机构类似业务。而传统金融机构均要面临严格资本约束,限制其业务规模盲目扩张。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各类资产管理业务基本没有资本约束,也无杠杆率限制,使得经营“类传统”金融业务的资产管理业务存在明显的监管不足。在现行监管规则下,资产管理机构很少的资本就可以将资产管理规模扩张到千倍以上。

      三是资产管理“信托”本质与事实上“刚性兑付”存在冲突。资产管理本质上是信托业务,理论上只要在信托约定范围内严格履行业务,资产管理人就无须为资产组合风险承担责任。在实践中,我国资产管理业务却存在事实上的“刚性兑付”。此外,我国资产管理业务规范不足,不同行业资产管理业务投资者门槛差异较大,信息披露制度不规范,对资产管理人监督不足,多从事“资产池”运作。

      四是资产管理风险隐性与金融市场风险显性存在冲突。当前我国资产管理业务运行风险隐性化。为规避金融分业限制,商业银行理财资金运作需要借助提供通道服务的第三方金融机构,作为名义上的受托资产管理人。但受托机构并不掌握持续充分的业务信息,也缺乏管理业务风险主动性。且资产管理业务交易结构设计日趋复杂,主要表现在参与金融机构地域分布的分散性和参与机构行业分布的广泛性,主要是为增加业务隐蔽性,来逃避分业监管和属地监管。但同时金融市场风险运行显性化,主要表现为我国不良贷款余额连续十四个季度上升,资本市场巨幅波动,资产管理产品兑付风险加快暴露。

      加强我国资产管理业务监管的路径选择

      一是资本监管。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金融稳定理事会、巴塞尔委员会提出要进一步加强资本监管。理论上资产管理机构不用承担资产运作失败风险。但在资产管理业务运作过程中,资产管理人客观上也需要资本来承担因为道德风险或操作风险而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在某种程度上资本是其资产管理与运作能力的综合体现。按照“穿透”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资产管理运作资产基础依然是传统资金融通业务,为体现公平竞争有必要对资产管理机构实施与传统金融机构相同的资本监管约束。对资产管理机构实施资本约束,可防止资产管理机构受托资产业务规模不受约束扩张,也避免资产管理机构过度使用杠杆及其他高风险金融工具,增加资产管理业务的稳定性,降低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的系统性风险。在我国金融分业监管体制下,需要明确资产管理机构的法人主体地位,限定风险资产管理规模与注册资本的最高比率,统一资产管理机构监管主体。

      二是行为监管。行为监管的主要任务是维护金融市场的公正和透明,监督金融机构对待消费者的行为,维持金融消费者信心。反思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中金融机构在销售产品过程中给消费者造成的伤害,各国加强了以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为核心的行为监管。资产管理业务是行为监管的重点。对资产管理业务实施及时有效的行为监管,可以减少受托人与管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降低资产管理人冒险倾向和道德风险,保障受托人的合法利益。在我国,需要统一相同风险类型资产管理产品合格投资人条件,确定不同风险类型资产管理产品合格投资人门槛,完善资产管理产品定期与不定期信息披露制度,建立资产管理产品统一登记系统,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出台投诉与纠纷处理程序以及救济赔偿机制。

      三是风险监管。加强风险监管是金融监管常规内容。风险监管主要依靠非现场监管和现场监管两种方式。非现场监管,主要依靠监管指标来监测资产管理业务整体风险暴露状况,涉及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敞口与比例,需要通过精心设置的监管指标来反映。现场监管需要监管当局深入资产管理业务实际,分析资产管理业务运作及风险形成机理,纠正并处罚资产管理人违法违规及违反合同约定行为。加强风险监管需要系列监管法律法规为支撑,并配合监管当局规范性文件,才能有效提升资产管理业务监管效率。

      (作者为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

      原标题:资产管理业监管逻辑及路径选择

      稿源:新华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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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苍蝇药水

    吐真药会说出她的隐私吗

      一个“升级版的中国”,意味着更强的全民创新能力、更公平的市场环境,意味着更充分的法治精神、更多公民权利的实现,对此,我们满怀期待。

      今天,我们迎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66个国庆日。

      就在昨天,第二个法定烈士纪念日,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不忘历史,才能走向一个可期许的未来。在纪念抗日战争胜利暨世界反法西斯胜利70周年的特殊年份,我们更应对过往葆有一份由衷的温情和敬意。

      更多的人则已经行走在这个国家的土地上,感受着,体察着,累并快乐着。尽管有些地方依然有拥堵,有抱怨,却难以阻隔全民放松身体、放飞心灵的努力。而这样一幅“释放”的图景,无疑是一个“升级版的中国”的最佳表征。

      从2013年3月中国提出“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概念,到现在,两年多过去了,中国经济社会发生了诸多变化,“升级”也早已溢出经济范畴,成为衡量国家转型、民生幸福的不二标志。

      特别是今年以来,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兴起,从国务院到各地各部门各层面的简政放权,以及在新近推出的一系列司法改革重大举措,中国的“升级”已在路上。可以预见的是,这仅仅是一个开始。改革创新的大门一旦打开,必将出现百舸争流、万马奔腾的局面,当然,也必将冲决那些因为不适应而产生的种种窒碍,蔚成波澜壮阔之势。

      中国经济一路走到今天,增长中潜伏着风险,成绩中累积着矛盾,不转型升级则难以为继。而转型的关键,在于创新。惟有创新,才有可能释放蕴藏在民间的生产力,也才有可能推动中国实现可持续的发展。

      而在社会治理层面,同样存在着诸多短板,诸如一些公共服务的不足,某些方面社会公正的缺乏,民众权利时有被侵犯,乃至部分公权力的肆无忌惮等,都会损害民众的获得感,影响改革红利的全民共享。这些情形无不指向“法的精神”,都在呼唤“人本属性”。可见,依法治国,释放民间活力,已经成了当前社会治理的最强音。

      今年以来,中央政府强力推进政府改革,简政放权、依法行政、国企改革……一大波改革措施的出台,必将在相应领域发挥不小的作用,也为当前的经济转型发展注入强劲动力。这样的努力,也会进一步明确政府与社会的边界,在释放社会、市场主体活力的同时,激发创新活力,让改革红利更多地惠及广大民众。

      我们也看到,法治精神正在成为社会治理的关键词,个案的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石,无论是对“大老虎”的公审,还是市井小民的权利主张,这些活生生的法治案例,普法、知法的同时,也提升全民的法治意识。

      李克强在9月2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指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到了现在这样一个关键阶段,必须靠创新、创业突围”,“创新创业是中国发展的‘新动能’。”

      一个“升级版的中国”,意味着更强的全民创新能力、更公平的市场环境,意味着更充分的法治精神、更多公民权利的实现,意味着更稳定的民生保障、更彻底的“人本属性”。对此,我们满怀期待。

      原标题:打造“升级版的中国”有赖全民创新

      稿源:新华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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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人一闻就想要的香水

    什么药水让对方说真话

      ●资产管理机构广泛参与金融市场资金融资,当某资产管理机构经营失败引发信用风险时,交易对手金融机构也将面临突发性风险冲击,进而通过金融风险传染提高了资产管理机构在金融市场的融资门槛,极端情况下可能会导致金融市场流动性枯竭。

      ●金融市场风险运行显性化,主要表现为我国不良贷款余额连续十四个季度上升,资本市场巨幅波动,资产管理产品兑付风险加快暴露。

      ●在我国金融分业监管体制下,需要明确资产管理机构的法人主体地位,限定风险资产管理规模与注册资本的最高比率,统一资产管理机构监管主体。

      ●反思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中金融机构在销售产品过程中给消费者造成的伤害,各国加强了以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为核心的行为监管。资产管理业务是行为监管的重点。

      资产管理业务与传统金融业务并无实质区别,也面临各种金融风险冲击,并影响到金融系统稳定性。在金融分业监管体制下,我国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围绕监管套利的创新活动异常活跃,特别是资产管理业务交易结构设计复杂,交易链条过长,缺乏足够微观审慎,助长了金融市场投机,加剧了金融市场波动,存在较大的金融风险隐患。因此,加强资产管理业务监管,有着极为现实的意义。

      资产管理业务发展现状

      资产管理本质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信托业务。目前,资产管理业务已经涵盖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期货等各类金融机构,投资范围几乎涉及金融市场所有可估值或交易的金融产品与工具,并逐步成为全球金融市场运行的重要力量,具备了对金融体系的系统性影响力。据普华永道预测,全球资产管理规模将从2012年的63.9万亿美元上升至2020年的101.7万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接近6%。我国资产管理业务潜力巨大。截至2015年6月末,我国银行业类金融机构资产管理规模接近33万亿。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规模也已突破30万亿。保险业总资产规模突破11万亿元。

      加强资产管理业监管的理论基础

      目前,欧美各国基本上都没有针对资产管理业务制定专门法律法规,相关监管措施散见于规范资本市场运作的各类法律文本中。各国资产管理业务监管重点在于防范由信息不对称产生的代理人道德风险,维护受托人利益。但伴随着资产管理业务规模的发展壮大以及与日俱增的市场影响,加强资产管理业监管逐渐进入发达经济体金融管理当局的视野。2013年9月,美国财政部金融研究办公室发布报告指出,规模高达53万亿美元的资产管理业处于高度集中状态,容易受到类似于压垮贝尔斯登和雷曼兄弟的银行式压力的冲击,进而可能对整体金融体系带来风险。

      加强资产管理业务监管的理论逻辑在于资产管理业务及资产管理公司的脆弱性和外部性:

      一是利润最大化倾向。长期利率的趋势性下降,以及应对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主要经济体国家规模庞大的量化宽松货币政策,进一步创造了低利率的金融环境,促使资产管理业务经理人投资于风险更高的金融资产。基于资产管理规模和销售规模的收费制度,直接与资产管理组合最大回报相挂钩,因而资产管理人利润最大化倾向与自身报酬最大化存在一致性,主观上鼓励其为追求更大利润回报去冒险,并迎合投资者对高回报的要求。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源于美国次贷危机发酵,此前资产管理机构通过CDS(Credit Default Swap,信用违约互换)和CDO(Collateral Debt Obligation,担保债务凭证)大量参与次级房贷衍生业务,助长了次贷业务的非理性增长。由此可见,资产管理行业利润最大化倾向与传统金融机构并无实质区别。

      二是集中赎回风险。资产管理业也同样面临流动性问题。为获取最大化投资回报,资产管理人往往尽可能投资于流行性差的金融资产,这与银行将主要资金运用于非流动性资产殊途同归。但投资者在合同约定条件下赎回,将给资产管理人流动性管理带来巨大挑战。特别是公开募集机制向投资者提供的无限制赎回权将给资产管理人带来巨大挑战。在金融市场遭遇突发性内外部冲击时,投资者集中赎回将有可能形成资产管理产品的“挤兑”风险。2007年美国次贷风险加快暴露,由于RMBS(Residential Mortgage Backed Securitie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债券)和CDO价格急剧下降,或出现有价无市现象,使购买了大量较低级别RMBS和CDO的对冲基金投资人赎回压力骤然增加,2007年7月19日美国贝尔斯登公司(Bear Stearns Cos。)旗下的两家对冲基金被迫关闭。

      三是传染性风险。资产管理资金运用范围几乎囊括金融市场所有的金融工具与产品,交易对手涉及各类型金融机构,并成为金融体系交易网络的重要结点,既可能是金融风险源头,也容易成为金融风险传染中继站。当某种类型资产管理组合出现风险而面临赎回时,必将传染到相同类型资产管理组合,同时也会传染到资产管理组合涉及的交易对手金融机构。资产管理机构广泛参与金融市场资金融资,当某资产管理机构经营失败引发信用风险时,交易对手金融机构也将面临突发性风险冲击,进而通过金融风险传染提高了资产管理机构在金融市场的融资门槛,极端情况下可能会导致金融市场流动性枯竭。2008年,美国雷曼兄弟在谈判收购失败后宣布申请破产保护,就引发了全球金融海啸。

      四是过度使用杠杆风险。为获取高额回报,资产管理人通过加杠杆广泛参与期货、期权、互换业务、证券融资、回购协议等业务,增加了金融市场运行不稳定性。1998年初美国长期资本管理公司拥有40多亿美元资本,但通过加杠杆所持有的资产高达1200多亿美元。过高杠杆使得长期资本管理公司对小概率事件发生缺乏风险缓释能力,因在债券市场做错了方向而导致公司破产。

      五是高频交易风险。高频交易(High Frequency Trading)是利用计算机系统和复杂运算所主导的股票交易能在毫秒内自动完成大量买、卖和取消指令。高频交易一旦程序出错或人为疏忽都有可能对市场走势造成灾难性影响。2010年5月6日,道指“闪电崩盘”,最多暴跌超过千点,市值更瞬间蒸发逾8600亿美元,创美国股市有史以来最大单日盘中跌幅。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就导致当日暴跌的“异常交易”展开调查,高频交易被认为是罪魁祸首。股指跳水激发高频交易连锁反应,计算机以闪电般速度接连发出卖单,疯狂寻求止损,最终导致蓝筹股埃森哲公司等多只股票短时间内失去几乎100%市值。

      我国资产管理业主要问题

      一是资产管理混业运作与分业监管存在冲突。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已完全摆脱分业监管限制,借助资产管理产品载体广泛参与资本市场业务、贷款业务。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可以为上市公司大股东提供商业银行股票质押贷款的融资服务。保险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可投资于资本市场,并为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融资支持。从当前我国银、证、保资产管理业务资金运用范围看,几乎没有实质性差异,基本具备“全能银行”特征,与现行金融分业监管形成巨大冲突。

      二是资产管理规模扩张不受约束与资产管理机构风险资本抵补能力较弱存在冲突。如果按照“穿透”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分析,那么不难发现资产管理业务大体经营与传统金融机构类似业务。而传统金融机构均要面临严格资本约束,限制其业务规模盲目扩张。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各类资产管理业务基本没有资本约束,也无杠杆率限制,使得经营“类传统”金融业务的资产管理业务存在明显的监管不足。在现行监管规则下,资产管理机构很少的资本就可以将资产管理规模扩张到千倍以上。

      三是资产管理“信托”本质与事实上“刚性兑付”存在冲突。资产管理本质上是信托业务,理论上只要在信托约定范围内严格履行业务,资产管理人就无须为资产组合风险承担责任。在实践中,我国资产管理业务却存在事实上的“刚性兑付”。此外,我国资产管理业务规范不足,不同行业资产管理业务投资者门槛差异较大,信息披露制度不规范,对资产管理人监督不足,多从事“资产池”运作。

      四是资产管理风险隐性与金融市场风险显性存在冲突。当前我国资产管理业务运行风险隐性化。为规避金融分业限制,商业银行理财资金运作需要借助提供通道服务的第三方金融机构,作为名义上的受托资产管理人。但受托机构并不掌握持续充分的业务信息,也缺乏管理业务风险主动性。且资产管理业务交易结构设计日趋复杂,主要表现在参与金融机构地域分布的分散性和参与机构行业分布的广泛性,主要是为增加业务隐蔽性,来逃避分业监管和属地监管。但同时金融市场风险运行显性化,主要表现为我国不良贷款余额连续十四个季度上升,资本市场巨幅波动,资产管理产品兑付风险加快暴露。

      加强我国资产管理业务监管的路径选择

      一是资本监管。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金融稳定理事会、巴塞尔委员会提出要进一步加强资本监管。理论上资产管理机构不用承担资产运作失败风险。但在资产管理业务运作过程中,资产管理人客观上也需要资本来承担因为道德风险或操作风险而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在某种程度上资本是其资产管理与运作能力的综合体现。按照“穿透”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资产管理运作资产基础依然是传统资金融通业务,为体现公平竞争有必要对资产管理机构实施与传统金融机构相同的资本监管约束。对资产管理机构实施资本约束,可防止资产管理机构受托资产业务规模不受约束扩张,也避免资产管理机构过度使用杠杆及其他高风险金融工具,增加资产管理业务的稳定性,降低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的系统性风险。在我国金融分业监管体制下,需要明确资产管理机构的法人主体地位,限定风险资产管理规模与注册资本的最高比率,统一资产管理机构监管主体。

      二是行为监管。行为监管的主要任务是维护金融市场的公正和透明,监督金融机构对待消费者的行为,维持金融消费者信心。反思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中金融机构在销售产品过程中给消费者造成的伤害,各国加强了以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为核心的行为监管。资产管理业务是行为监管的重点。对资产管理业务实施及时有效的行为监管,可以减少受托人与管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降低资产管理人冒险倾向和道德风险,保障受托人的合法利益。在我国,需要统一相同风险类型资产管理产品合格投资人条件,确定不同风险类型资产管理产品合格投资人门槛,完善资产管理产品定期与不定期信息披露制度,建立资产管理产品统一登记系统,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出台投诉与纠纷处理程序以及救济赔偿机制。

      三是风险监管。加强风险监管是金融监管常规内容。风险监管主要依靠非现场监管和现场监管两种方式。非现场监管,主要依靠监管指标来监测资产管理业务整体风险暴露状况,涉及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敞口与比例,需要通过精心设置的监管指标来反映。现场监管需要监管当局深入资产管理业务实际,分析资产管理业务运作及风险形成机理,纠正并处罚资产管理人违法违规及违反合同约定行为。加强风险监管需要系列监管法律法规为支撑,并配合监管当局规范性文件,才能有效提升资产管理业务监管效率。

      (作者为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

      原标题:资产管理业监管逻辑及路径选择

      稿源:新华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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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性用神仙水购买

    正品三座仑商城

      央企高管对调,往往被解读成央企改革和大规模整合的前兆。然而,不少投资者将高管对调看做投资信号,这应该是种误解。事实上,高管对调和央企整合之间联系并不紧密,历史上时有发生,却并不一定伴随着整合重组。

      南北车合并之后,南北船高管对调被看成是两家公司合并的第一步,后来果然应验。今年以来,央企高管之间轮调动作不断,比如一汽和东风汽车之间高层对调,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之间高层对调,三桶油帅位互相替换。最近一次,是9月3日有宝钢背景的马国强成为武钢股份董事长,取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原董事长邓崎琳。

      然而,假若监管部门要对央企进行整合,对调高管的确可以减少阻力,可以互相更熟悉对方情况,但现实情况是央企很难出现大规模合并。如果要推进混合所有制,央企合并必将会推后这个进程,从改革效果上看,混合所有制比央企合并更有实际意义。此外,央企合并增加了行业集中度,让当初分拆央企以鼓励竞争保持活力的努力付诸东流。

      央企高管对调的原因,是为了防止高管长期呆在一个位置上产生的权力过大和腐败违法风险,例如,周永康在石油系统亲信众多,出现腐败窝案,应该是政府着力推进央企高管轮岗的重要原因。

      其实,央企之间轮换高管是一种普遍现象,这也是政府培养高管的一种手段。以王宜林为例,其成长并崛起于中石油系统,在2011年4月调任中海油董事长、党组书记,今年5月又调任中石油担任董事长、党组书记。此外,银行间高管长期存在轮调现象,监管部门官员和企业高管也存在轮调现象,打开三大电信运营商的高管履历,会发现其中大部分有交叉任职的经历。

      央企之间换高管,容易出现竞争对手互换的现象,主要是因为同一行业高管对该行业熟悉,比较容易上手,不至于出现外行领导内行这种情况。但这也会出现两个副作用,第一个是竞争对手之间互相了解对方经营策略,第二个是很难建立高管考核机制。

      从第一点来看,从竞争对手调任来的高管,还是会希望在新岗位上干出成绩,那么是否会利用在竞争对手获得的商业秘密,制定相关策略?社会资本控制的企业,除非出现合并,很少用竞争对手高管,不是不想用,而是高管往往跟公司签订了协议,离职后不允许到同行业公司中任职。

      从第二点来看,高管频繁变动,也不利于公司建立持续性经营策略,不利于对高管进行业绩考核。一个投资项目和经营策略,从决策到见效往往需要几年时间,如果中间出现高管变动,那么是谁的业绩就很难考量,这样就鼓励一些高管没有长远规划,而是制定迎合政策需要的短期策略。

      原标题:央企高管对调不一定就是整合前奏

      稿源:新华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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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药吃了人会乖乖听话

    迷香水商城

      “昨天还消费过的店,今天怎么就关门了?”近日,禾绿回转寿司杭州最后一家门店突然关店。至此,禾绿在杭州的4家门店全部关店。禾绿寿司发布公告称,杭州关店是因为店租到期,并声称将按购买价购回消费者手中的团购券。北京商报记者调查发现,此次杭州连关4店只是禾绿回转寿司近年发展困境的一个缩影。

       4店连关

      禾绿回转寿司扩张放缓

      近日,位于杭州市文三路的禾绿回转寿司店突然关门。有消费者称,关店前一天还在该店消费过。餐桌上还摆放着未处理的寿司,可见该店关门之匆忙,这让众多消费者十分不解。

      据了解,此次关张的这家门店是杭州市区内最后一家禾绿回转寿司店,也是“禾绿回转寿司”在杭州最久的一个店,经营已超过十年。从去年开始,杭州的另外3家禾绿回转寿司已经陆续关店。

      突然关店后,团购网站上还在挂售该店的相关代金券等产品,许多已经购买该店代金券的消费者一时也不知所措。一时间,猜测退出杭州的声音此起彼伏,禾绿回转寿司成为了大家关注的焦点。

      对此,禾绿回转寿司官网发布公告,称杭州4家禾绿回转寿司门店相继结束经营是因店租到期所致,并称将在杭州继续寻找合适的商铺开设新店。此外,禾绿还在公告中承诺将按购买价全数回收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代金券。

      事实上,杭州并不是禾绿门店拓展惟一出现问题的地区。据北京禾绿回转寿司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透露,禾绿目前在北京拥有20家门店,但近两年开店速度明显减缓。据该工作人员透露,今年,北京地区仅有一家禾绿回转寿司新店正在筹备,此前,北京一年要开4-5家门店。

      据了解,禾绿回转寿司经营的产品分为寿司、前菜、刺身、烧炸、面、饭、酒水七大种类,共200余种。目前在全国超过40个城市拥有近200家门店,且均为直营店。

      发展遇阻

      回转寿司面临诸多困局

      杭州地区短时间内门店相继关停,北京地区展店速度放缓,背后折射的是禾绿回转寿司近两年发展受阻。

      杭州禾绿回转寿司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先生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禾绿寿司的门店主要集中在大型商圈中,近几年高昂的店租让禾绿的压力越来越大。“就拿经营成本来说,这两年高得让人喘不过气。禾绿在杭州某商场的门店,租金连年涨,这还不算,每个月商场从营业额中的扣点,从几年前的7-8个百分点,到今年已经提高到23%,等于成本一下子涨了几倍。”

      在业内人士看来,此次禾绿杭州地区连续关店,就是高昂店租成本问题的一次集中爆发。

      中国食品产业评论员朱丹蓬认为,回转寿司是日料最早进入中国的一种模式,定位及价格都与当时的消费相匹配,久而久之,在消费者心中就形成根深蒂固的形象。因此,作为禾绿这样创立很久的老品牌,自然不能轻易通过涨价等方式提升利润空间。对此,刘先生也深有同感。

      除了高租金压力外,禾绿所代表的中低端日本料理,也正面临市场变化的多重考验。

      统计显示,近年来,国内日料店数量涨势迅猛,三年内增加了2.2倍,成为全球日料店增长最快的国家,这无疑加剧了整个日料行业的竞争。

      朱丹蓬认为,随着日料品牌的增加,未来发展很有可能会趋于精品化,由现在的大而全转向小而精。由此看来,禾绿目前提供的众多品类的产品,很可能在今后的“单品之争”中丧失竞争优势。

      此外,随着日料行业的不断渗透,消费者对它的认知不断加深,无论是从做法、材料还是从环境甚至文化,都有了自身的认知和多样的选择,偏爱现切做法的消费者越来越多,也有越来越多提供相应服务的日料店出现,而中央厨房统一加工好食材再配送到门店的做法正逐步偏离当前消费者的取向。

      品牌老化

      禾绿欲借副牌找回市场

      据了解,禾绿回转寿司创立于1997年,一直以禾绿回转寿司为全部营收来源。直到2013年,禾绿回转寿司相继推出了主打东南亚菜、西餐及日餐的时尚餐厅品牌合掌融合餐厅以及同样经营回转寿司的风物寿司,去年又推出了以烤鱼为主打的时尚餐厅鱼汛碳烤。

      推出新品牌进行多领域试水,表明禾绿正在寻求新的盈利增长点。但同时推出一个与禾绿回转寿司定位类似的风物寿司,便让人感到有些无法理解。对此,朱丹蓬分析认为,禾绿的品牌以及产品的老化可能是禾绿此举的主要原因。“无论是快销品还是餐饮,当整个产品无法创新的时候,就会选择做品牌的创新。这就是所谓的换汤不换药。之后的品牌可能在店面装修等方面给人一种全新的感觉,以此来吸引消费者。不过,推新品牌的策略对于禾绿而言很有可能是把双刃剑。”

      北京商报记者走访禾绿回转寿司门店发现,与几年前一桌难求、人数众多、排队等位相比,现在的禾绿似乎并没有之前的盛况,排队等位的消费者明显少了许多,有些门店的上座率也并不高。

      近两年频繁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加速了禾绿品牌的老化。去年“3·15”,禾绿被曝使用过期食材,用馊米做炒饭的消息,导致禾绿北京蓝色港湾店停业整顿。此前,上海虹口龙之梦禾绿回转寿司店被曝出消费者在禾绿吃出玻璃渣致牙龈流血的消息。西安雁塔路的禾绿回转寿司被曝出使用染色蟹籽。厦门禾绿回转寿司的一家门店曾陷入食客吃坏肚子的“罗生门”。

      对此,有业内人士推测,推出新的回转寿司品牌很可能是迫于禾绿品牌价值的下滑。出于在回转寿司领域多年的运营经验,禾绿想要以新品牌、新形象重新切入市场。北京商报记者贺陈慧实习记者郭诗卉

      原标题:连续关店暴露成长痛点禾绿副牌能否回转市场

      稿源:新华网

      作者:郭诗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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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麦可奈因网上商城

    让女人乖乖听话的药哪里买

      【导读】消费者在京东购买TCL灶具,安装时发现产品有问题,立即向TCL方面反映情况,却遭遇各种拖延。最终灶具不退不换只能修,而维修一个月还是没修好。12点15分《天天315》聚焦:TCL售后服务遭遇“差评”。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大家都知道,消费者购买商品后七天之内,商品发生性能故障,是包退包换的,这是在我国《三包法》中有明文规定的。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条文:《三包法》第九条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第十条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然后依法同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第十一条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退货,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可是,最近我们接到甘肃兰州消费者丁先生的投诉,说自己在京东TCL旗舰店购买的灶具,遭遇了自送货之日就发现产品不能使用的问题,他当即向TCL和京东反映,可是一个多月过去了,不能使用的产品不但没能换货、退货,甚至连修都修不好。

      丁先生:我在网上买了TCL的抽油烟机和这个。

      记者:在哪个网上买的?

      丁先生:在京东,7月4号,他就派专人上我家来免费安装调试,但自动熄火装置的炉盘是个坏的,做不成饭,不能正常使用,我赶紧联系厂家总部,人家答应解决,安装师傅还照了照片发过去,结果一直拖着不解决。过了些日子告诉我,包退包换的日子过了,只能给你修了。

      丁先生想,实在换不了,就修吧,只要能用,也就不再强求了。可是他没有想到的是,想修好也是困难重重,就说厂家换回的零件吧,不是货不对板就是拧上就坏。

      丁先生:今天给你寄来一个配件是坏的,明天给你寄来一个配件是豆腐渣配件,装上以后就断成几节,我还牺牲了一个多月的双休日。

      丁先生说,自己和TCL的安装师傅在当时安装时就发现有问题,安装师傅马上给厂家反映问题,还拍了照片。可是,TCL的客服左拖右推,拖过了三包期,然后很严肃地跟丁先生说,你看现在已经过了三包期了,只能维修了。

      丁先生:我说你送来就是坏的,人家说反正你的钱也付完了,不修算了。

      记者:您刚才说,TCL方面跟你说过了包换时间,只能修。可是您刚才告诉我,这个东西送到后就是坏的,怎么过了三包时间呢?

      丁先生:坑你你知道吧。送到后,一调试是坏的,然后安装师傅把电话打回去了。他说你放心,我们去调查核实,一定给你解决,前后我花了十几个小时的长途电话费,结果过了20天告诉我,退期也过了,包换期也过了,只有一条路就是修。

      丁先生说,TCL的客服很厉害,自己跟他们沟通打了一共十几个小时的电话,不管你说什么,他们就是一个字“拖”。

      而对于丁先生购买货品的京东方面,丁先生说,自己也找过。其中一个客服说应该给换货,但后来也没了音讯。

      记者:京东的客服怎么跟您说的?

      丁先生:说不行,应该按照新的消法让他赔偿,也没有什么结果。我买的时候是6月18号,安装是7月4号,修了一个多月,修到现在了。

      昨天,记者分别联系了京东方面和TCL方面。昨天下午,我们接到来自京东集团公关部发来的邮件。邮件中写到:关于《天天315》栏目反映的情况,我们调查情况如下:经核实,客户在京东开放平台的“TCL厨卫电器旗舰店”购买了TCL烟机灶具套装,安装后发现灶具不能打火,客户提交了退换货申请,经商家“TCL厨卫电器旗舰店”与客户沟通后,客户同意了维修,但经过几次维修后机器并未修好,客户目前要求退货。给客户带来的不便我们表示歉意,我们正在协调商家尽快解决客户的问题。很遗憾的是,到开播前,没有收到来自TCL方面的电话和邮件。

      在微信平台上,网友们纷纷留言。“天涯”说,TCL说的不对,是否在包退包换期,以用户反映问题日为准,不以商家处理日为准,否则的话商家永远不处理任何用户的包退包换期,必然都会过期的。而用户不应该同意修理,否则的话就等同于自动放弃退换权了。

      “小乐”说,TCL和京东其实都是有责任的,京东应该负责退货,消费者退一步让TCL来修理,结果也没有修好,消费者让步了,就给了厂家和经销商拖延的机会,没有诚意的厂家真的是让人很可恨的。

      胡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商品可能存在修理,更换、退货等情况规定的比较明确,但也有一些原则性的规定。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商品或者服务,消费者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进行退货,也可以要求更换或修理。如果没有这两项的话,消费者可以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如果可以减除合同,那么可以要求退货,当然也可以要求更换或修理。请注意,因为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发生的相关运输费用由经营者来承担。

      按照消费者的说法,TCL的客服各种拖延,拖过了退换时间期限,不给消费者退换货,这样的情况属于什么样性质的问题?

      武高汉:从目前情况看,京东也好,TCL也好,都有故意推诿之嫌,明明应该自己给消费者解决问题,但找出各种各样的理由不给消费者解决问题。我认为,现在消费者依然有权利要求退掉这个产品,而不是像经营者说的那样,只能够修了,退换都不可能了,这完全不符合法律规定。在问题解决过程中,所有产生的相关联费用都应当由经营者负担起来,比如消费者的误工工资,消费者为此而支付的十个小时的长途电话费等,所有合理费用均由违法的经营者进行承担。

      微信平台上,“岁月无痕”说,客服拖延客户这么有经验,真的怀疑TCL产品问题会比较多一些。而“七匹狼”说,正在选择TCL的冰箱,听你们一说我犹豫了。

      武高汉:作为品牌企业,在创建过程中,随时随地都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任何一个言论、评论都可能影响到消费者的选择。第一,TCL和京东应当从小事上进行反省,虽然每年几百亿、上千亿的经营额,可能对一台煤气灶不予关心,或者不以为然,但这样的小事不解决,势必会影响你们的品牌建设。

      胡钢:首先要明确一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文规定,特别是第23条对冰箱、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装饰装修等服务,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也就是说,在接受或服务的6个月内发现有瑕疵的,如果有争议的,这个时候的举证责任是经营者,经营者有责任证明商品和服务没有问题,这一点消费者要特别注意。所谓的对于消费者提出的这种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等要求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8条明文要求,要承担相关的民事责任,同时对于这类拖延或无理拒绝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那么,消费者除了要求换货外,还可以申请其他赔偿吗?

      胡钢:根据消保法第55条惩罚性民事赔偿的规定,对于一般的消费欺诈是退一赔三最低500元,退一赔三的倍数基数按照商品或服务的价款。同时,惩罚性赔偿针对明知存在缺陷而造成伤亡,按照损失额的三倍赔偿。本案讨论的商品是灶具,这类产品的一个特点是需要安装才能使用,属于特殊商品。同时,如果出现商品缺陷,而且屡次没有修好,更需要行政监管部门进行彻查。同一批次是否存在类似情况?煤气灶具等涉及安全的商品如果存在系统性和技术性问题,应该是责令召回的。

      微信平台上,一部分网友讨论TCL产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还有一部分网友认为,买电商的自营商品和买第三方的经营商品,有很多不一样。关于TCL的讨论应该怎么看?由此引申出对一个企业来说,售后服务可能造成消费者对产品质量产生一定的阴影。

      武高汉:根据国家三包规定,七日之内出现问题,不管是什么问题,哪怕它不符合退的条件,商家也得退。15天之内出现任何问题,哪怕它不符合换的条件,也得换。这是三包规定对消费者的优惠。新三包法又给消费者赋予了一个明确的权利,只要在三包期内,不管是什么结点上,凡是符合退的,消费者都可以要求退。凡是符合换的,消费者都可以要求换,凡是符合修的,消费者都可以要求修。商家不要把七日、十五天的优惠政策当做法律规定,只要过了期,只要过了十五,就概不负责,不管退了也不管换了,这是商家的错误理解。本案提示所有人,认真学习三包有关规定,同时也提示消费者,自己的权利可以放弃但千万不能随便放弃,特别是不能在经营者的误导下,随随便便放弃自己的权利。

      有网友问,三包的期限到底是怎么算的?如果是30天,结果第30天的时候坏掉了,我第一时间联系厂家,厂家会不会说第二天就过期了?

      胡钢:三包规定只是部门规章,层级很低,如果可能,希望能尽快升级到行政法规的程度。同时,国家鼓励企业对消费者有更好的、更优惠的承诺,消费者在购物时,请特别注意相关网站、广告宣传内容,这些对于明确双方责任特别是修理、更换、退货责任有很大帮助。本案中,我看到有些商家依然在网页中宣传已获得驰名商标的情况,而商标法已明文禁止对驰名商标做任何宣传,否则要指令改正,处10万罚款。这种宣传可以算是一种虚假宣传。

      原标题:网购问题灶具TCL售后“拖字诀”称退换期限已过只能修

      稿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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