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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参股公司检出禁用抗生素猪肉,“中国养猪第一股”雏鹰农牧(002477)集团7月29日紧急停牌,又于8月3日复牌。
期间,雏鹰农牧对外公布调查进展,称并未在自留肉样及饲料中发现氯霉素残留,也未找到涉事门店中牟县俊霞雏牧香的相关销售记录,仍“无法确定被抽检产品的来源”。
但这一解释仍然存在诸多疑点。
新京报记者进一步深入调查发现,此次查出问题猪肉的“雏牧香”,其专卖模式一直备受诟病,被业内认为是在走一条十年前就已证明失败的老路。
而凭借“公司+农户”的委托代养模式,雏鹰农牧在生猪养殖规模上跻身全国十强。但多位专家认为这种代养模式存先天硬伤,监管有缝隙。
在快速扩张中,雏鹰农牧的管理费用大幅增加,而净利润大幅下滑。去年养殖业23家上市公司中只有3家净利润下降,雏鹰农牧就是其中之一,且下滑幅度达350.54%。
摆在“养猪第一股”雏鹰农牧面前的困境,恐怕不止是违禁兽药这么简单。
专卖模式:“雏牧香”经营欠佳
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7月28日的公告,标称雏鹰农牧集团郑州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在中牟县俊霞雏牧香生鲜肉店销售的一批次猪肉(2015/5/31)含禁用兽药氯霉素。
这让雏鹰农牧旗下“雏牧香”及背后运营公司走进公众视野。知情人士透露,雏鹰农牧郑州商贸公司其实是雏鹰农牧产品销售的参股公司,并不进行产品生产。
雏鹰农牧公开信息显示,集团在2014年9月完成旗下三家商贸公司的股权转让,雏鹰农牧分别持有郑州商贸、北京商贸、上海商贸20%的股权,且其控股子公司——微客得科技持有上述三家公司10%的股权。
这三家商贸公司主要负责当地“雏牧香”的运营,而雏鹰农牧集团剥离商贸公司业务或许与其亏损有关。雏鹰农牧2013年年报显示,上述三家企业分别亏损4660万元、1587万元和363万元。
“雏牧香”是雏鹰农牧首个终端品牌,2012年9月推出后快速扩张。2013年上半年有120余家雏牧香专卖店开业,不过当年下半年仅新开了不到30家。目前雏牧香专卖店在河南有109家、北京8家、江浙沪7家。
7月31日中午,雏牧香北京东城区中心店里,光顾的人并不多。据知情人透露,目前该店处于亏损状态,年营业额只有几十万元,北京所有雏牧香直营店加起来难以达到公司规定的线上线下总营业额1亿元目标。
雏牧香北京一家门店店长称,2013年雏牧香进京时一边做直营店,一边做加盟店,而现在已全部是直营了。当时加盟店交20万-30万元加盟费即可,合同期两年,结束后加盟费如数返还,运营期间的房租、装修、维修等费用全由集团承担。
正是这些优惠条件让雏牧香得以快速扩张,然而好景不长。“年营业额5万和10万的店相比,投入的费用并不会少,但利润却相差极大。有的商家做了一段时间半路退出,集团投入的资金都打了水漂。”这位人士说。
据扬州市梅岭路雏牧香原店主反映称,他两年前第一批加盟雏牧香,但“因整个经营模式有问题,江苏现在都没有再做”。雏牧香常州市一位原加盟店主也说,由于当初营销策略不行,“挣不到钱”,上海、江苏的加盟店如今几乎已关停。
一位接触过雏鹰农牧的业内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独立于商超、市场外的肉类专卖店往往高投入低产出,且没考虑购物习惯,人们不会特意跑到专卖店去买肉。“十年前双汇就曾摸索过专卖店模式,结果关闭了大批门店。雏牧香搞专卖店时我们就指出过这是死路一条,为什么还要搞?”
代养模式:“公司+农户”存监管疏漏
雏鹰农牧被检出的氯霉素是一种抗生素,早在2000年就被农业部从《中国兽药典》删除。2002年底农业部在《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中,明确规定氯霉素禁止使用,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对此,雏鹰农牧在8月1日的最新官方声明中称,并未在自留肉样及饲料中查到氯霉素残留,也没找到涉事门店问题猪肉在“郑州商贸”的销售记录,无法确定被抽检产品的来源。
那么,这违禁抗生素究竟来自何处?多位行业人士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都认为,根本问题或许还是出在与雏鹰农牧合作的养殖农户身上。即便这次事故与农户无关,雏鹰农牧“公司+农户”模式也是存在监管死角的。
雏鹰农牧早在2011年就开始“公司+农户”的“分散养殖、集中管理”委托代养模式,即雏鹰农牧将自有畜禽交予农户,统一提供禽畜、饲料、防疫、技术,农民则依据合同兑现相应的养殖承诺,如保证一定的存活率等。
业内人士称,生猪养殖占地较多,养殖场建成后需投入一定劳动力及管理成本,委托农民代养则可省去建厂、育肥、管理等一系列成本,企业可实现轻资产快速扩张。正是凭借这种模式,雏鹰农牧在短短十年间将养殖规模扩大到全国同行业前十的位置。
但“这种模式有先天硬伤,对合作养殖户达不到24小时监管。农户为保证存活率在家里偷偷用药,企业也没办法监管到。”中国生猪预警网首席分析师冯永辉说。
他认为,氯霉素是一种非常烈的药物,说明猪的病情较严重。没过停药期,药在猪体内没代谢完就进入屠宰加工环节,有可能是雏鹰农牧出现氯霉素猪肉的主要原因。另受成本因素影响,行业内普遍采用抽检方式自检,但抽检率通常不超过5%,这也使问题猪肉存在漏检可能。
据冯永辉介绍,国内有大型企业采取另外的高度集约化规模养殖模式,统一配养殖人员,猪肉监管上更到位,这样养殖的生猪出栏价格每斤要高出同行业1-2毛。
大步扩张:净利润和管理费均“不太正常”
雏鹰农牧在2010年9月15日挂牌上市时,被业界称为“中国养猪第一股”。近三年年报显示,其在西藏、吉林、内蒙古等地注资或增资扩建生猪养殖基地,并于今年6月收购了上游河南太平种猪公司70%股权。
但大步扩张给雏鹰农牧带来的直接影响是管理成本大幅上升。雏鹰农牧公布的信息显示,2014年雏鹰农牧总营收额17.62亿元,而其管理费用占比高达13%,比2013年度增加7121余万元,同比上升44.11%。它将管理费上升的主要原因归结为“公司规模扩大、人员增加,相应的工资、折旧等费用增加所致”。
业内人士介绍,通常情况下,养猪成本70%来自饲料,医疗、动保约占营收额的5%,固定资产折旧占比不到5%,管理成本不到10%。这13%的管理成本已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雏鹰农牧2013年的年报数据更是“夸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分别上升198.99%、104.66%和69.70%,三费累计4.17亿元,占当年总营收22.32%。
净利润则是雏鹰农牧另一项“不太正常”的数据。2014年,雏鹰农牧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为1.89亿元,下滑幅度达350.54%。雏鹰农牧解释称,这是生猪价格下降及销售减少所致。
但业内却有不同看法。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郑宇洁认为,雏鹰农牧净利润下降超300%,在养猪业并不算常态。尽管2014年猪肉市场不景气,但养殖业23家上市公司中只有3家净利润下降,雏鹰农牧就是其中之一。
“2014年雏鹰农牧的销售毛利率仅11.61%,低于行业整体水平。猪肉价格低迷是净利润下降的原因之一,但主要还在于产能扩大导致管理费用上升,缩减了利润空间。”郑宇洁说。
他认为,近年消费者饮食结构调整,猪肉的消费增长量整体呈下降趋势。而过度大步扩张会给公司的资金运营带来压力,甚至可能造成资金链断裂。
原标题:雏鹰农牧违禁肉背后藏三困境公司回应疑点多
稿源:新华网
作者:
...正版星力打鱼正版全国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平台正式启动 首批公布284名被解救孩子的照片及信息 这25个孩子在河南获救 他们目前生活在郑州、开封等地儿童福利院 9月19日,民政部面向社会公开运行了自主开发的“全国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平台”,第一批公布了284名已解救儿童的照片及信息。 据了解,第一批儿童中,在河南省内,经打拐解救,有13名男童及12名女童,共25人,他们很多都没有名字,被解救时还不到1岁,目前生活在郑州、开封等地儿童福利院。郑州晚报记者刘凌智 这20个孩子目前生活在郑州市儿童福利院联系人姓名:赵静、燕博联系电话: 0371-67561033(注:法定工作日受理,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下午5时) 联系邮箱: 894598158@qq.com 这4个孩子目前生活在开封市社会福利院,联系人姓名:王芳、牛丽娟联系电话:13703787536、15237802990(注:法定工作日受理,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下午5时)其他联系方式:0371-22731332 在平顶山市被拐卖,目前生活在惠州市儿童福利院联系人:叶健生陈素娥联系电话:13809664603、13719615316 采集被解救儿童血样 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 民政部、公安部联合制发的《关于开展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打拐解救儿童收养工作的通知》明确表示,公安机关接到儿童失踪报警后,应当立即出警处置并立案侦查,迅速启动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免费采集失踪儿童父母血样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 公安机关解救被拐卖儿童后,对于查找到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应当及时送还。对于暂时查找不到生父母及其他监护人的,应当送交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救助保护机构抚养,并签发打拐解救儿童临时照料通知书,由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救助保护机构承担临时监护责任。 同时,公安机关要一律采集打拐解救儿童血样,检验后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比对,寻找儿童的生父母。 寻亲平台提供检索功能 “全国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平台”提供检索功能,搜索关键词包括:姓名、区域、解救时年龄、性别、身份特征、衣着等。 每一名经解救的儿童信息中,包括孩子的肖像照、姓名、被拐卖地、性别、解救时年龄、解救日期、解救时身高、解救时体貌特征、接收时着装、接收时随身物品、孩子自述、所在福利机构、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邮箱等。 愿宝贝早日回家! 昨日16时,记者登录平台发现,网站的访问量已达到131.8259万次。 网友“Adams-C”:希望每个孩子都能找到父母,每个家庭都能幸福。 网友“vitasjing”:人贩子抓住枪毙。 网友“sycf会幸福”:愿宝贝早日回家! 网友“柏茹1988”:请大家一起转发,愿这些宝贝早日回家。 网友“雨亦歌雪亦歌”:最悲伤的是叫着陌生人爸爸妈妈,却不知道远方的至亲心碎的期盼。 “全国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平台”网址为:qgdgxq.mca.gov.cn (“全国打拐寻亲”汉语拼音的首字母) 原标题: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平台启动公布284名孩子信息 稿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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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王府井新东安百老汇影城,观众在影城商店购买饮料。新京报记者薛珺摄
在该影院的布告栏里写明“谢绝外带食品饮料”。新京报记者薛珺摄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南京一名女士带着薯条和汉堡去看电影,进影厅时被工作人员拦下,称外带食品不能带入。该事件引发网友关注,截至昨日,以“影院谢绝外带食品”命名的微博话题,已有1188.1万阅读量及4883条讨论。不少网友质疑,影院谢绝外带食品却自己销售爆米花等食品,且价格高于影院外,其规定不合理。
记者随机走访北京市内10家电影院,其中有8家影院张贴有禁止外带食品的提示语,有的影院工作人员会严格要求外带食品寄存,也有的影院即使看到观众外带食品也不会阻止。此外,还有2家电影院并未对观众携带的食品设限。
律师认为,影院禁止外带食品的规定违反消费者保护法,涉嫌霸王条款,消费者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此前,今年3月,据新华网报道,记者曾就此事走访呼和浩特多家影院,并咨询当地工商部门。当时,内蒙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表示,该行为涉嫌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体验1外带食品只能寄存禁入影厅
在朝阳区望京街附近有一家星美国际影城,在影院检票口旁边的墙上贴有一张温馨提示,第一条为“本影城谢绝外带食品饮料”。但在影院内设有一个小超市,超市内出售巧克力派、瓜子等零食及饮料,在影院外超市卖三四元一瓶的饮料,在该小超市内售价为7元。
7月21日,记者拿着一袋外带食品询问是否可带入影厅内食用,影院工作人员表示仅饮品可以带入影厅,“食品的话,只能带影院自己卖的。”
与星美国际影城情况类似的还有位于北三环东路附近的北京UME国际影城,在影院地下一层检票口处放置有一块提示牌,上面写着“谢绝超市及场外食品、饮料带入厅内”,在检票口旁设有一个食品售卖处。影院内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外面买的饮料可以带入影厅,但快餐和饭要寄存,“我建议你把东西放在包里,不要拿出来吃就行,影院里会不时有检查人员,看到会说。”该工作人员提醒道。
在位于朝阳区爱琴海购物中心内的北京红星太平洋影城,也立有一块谢绝外带食品的提示牌,上面画有汉堡、杯装饮料及薯条。7月22日19时30分许,记者拿着一袋肯德基食品排队准备进入影厅,一位工作人员上前询问记者所拿的食物是否为外带食物,当得到肯定的回答后,该名工作人员带领记者前往自动储物柜寄存,“这个食物拿进去会有味道。”
进入影厅后,记者发现旁边的观众从包中拿出了外带的食物,“一般大家都放包里偷偷带进来,拿在手上总会说。”该名观众说。
体验2设有提示牌但仍可自带食品
在朝阳区蓝色港湾内的传奇时代影城,每一个放映厅门前都放置有一个小型提示牌,上面写着“谢绝外带食品”。售票处旁边设有食品贩卖处,除卖零食、果汁、爆米花之外,还售卖热狗、炸鸡和薯条。
7月23日,记者拿着一袋影院外购买的快餐询问是否可以带入影厅,影院工作人员表示没有关系。
情况类似的还有位于朝阳大悦城内的金逸国际影城,虽然检票处的台子上写有“非本影城出售的食品请勿带入影厅”,但有观众拿着沙冰和外带食品进入时,检票人员并未制止。
在朝阳区三里屯美嘉欢乐影城内,影院内张贴的提示语为“请您不要将汉堡、薯条、瓜子等油腻、味浓、影响观影的食品带入厅内。”不过,当有观众携带油炸食品检票时,一名工作人员只是提醒下一次不要带该类食品观影,但未让该名顾客将食物寄存。
体验3影院没有规定禁止外带食品
7月23日,在位于丰台区的博纳国际影城方庄店内,记者并未发现谢绝外带食品及饮料的提示语。记者随后购买了一份麦当劳套餐准备带入影厅,检票时未有影院工作人员阻拦。
与博纳国际影城方庄店情况类似,7月24日,在朝阳区北京耀莱成龙国际影城慈云寺店内,记者携带多包影城外购买的零食及果汁走入影院,并无工作人员进行劝阻,在影院内也未见禁止携带外购食品的提示语。
-律师说法
禁外带食品涉嫌违反消法
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邱宝昌认为,影院禁止携带外带食品的规定是不公平、不合理的,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即“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如果说因为吃东西有味道影响别人的话,那么为什么影城自己的东西可以带进去?”邱宝昌建议,当消费者遇到影院限制外带食品或饮料的情况时,可以同影院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消费者保护组织、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涉嫌霸王条款消费者可投诉
北京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志伟表示,消费者花钱买了电影票,电影院就应该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和环境以及座位,而影院设立的“禁止外来食品进入”规则属于其利用垄断地位而设立的霸王条款,是一种“店大欺客的行为”。这种额外强加给一方义务的做法其实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张志伟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张志伟建议,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进行投诉。
声音
张女士:影院里卖的食品太贵了,如果价钱能合理一些,就不会有那么多人外带食品,毕竟拎到影院也有点麻烦。
宋先生:应该规定一下可以带的食品范围,像臭豆腐、榴莲这些有强烈气味的我觉得都应该禁止,但电影院不该禁止所有外带食品。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李馨实习生胡克凡
原标题:多家影院自设规定禁外带食品饮料涉嫌霸王条款
稿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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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8月30日,16家上市银行半年报全部出炉,利润增速全部放缓,不良贷款上升,其中农业银行不良率高达1.83%;招商银行不良率上升最快,上升了0.39个百分点。
受利率市场化提速、“三期叠加”压力增大等因素影响,商业银行已至发展拐点,经营已面临新危机状态。对此,银行业应正确对待利差收窄、不良贷款上升现象,并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调动一切有利因素,化解眼前经营危机。从目前看,银行业应加速四方面转变,方能使经营立于不败之地。
加速经营理念转变,从迷恋资产规模扩张、高利润回报粗放经营方式中挣脱出来,开展综合金融服务,提供整套金融解决方案,力争成为客户“忠实追随者”。同时,树立消费金融理念,大力发展老年储蓄、投资理财产品、倒按揭等养老金融业务,开展农业、服务业、战略性新兴行业金融服务,大胆探索综合经营模式,整合保险、基金、证券、租赁、信托等多种行业资源,力争成为各类金融服务集散地和整合者,弥补传统存贷业务发展不足。
加速信贷方式转变,从热衷大企业、大额贷款等高大上产业项目中抽身出来,从重大向重小转变、从重国企向民企转变、从重传统生产制造向科技创新转变。尤其根据中小微企业在技术研发、扩大生产中存在大量资金需求,且其本身融资渠道较少,能接受较高利率成本现状,银行业应大力拓展信贷服务;银行业应根据中小微企业生产特点和优势,推出信贷服务“组合拳”,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便捷信贷服务。
加速服务地域转变,从钟情国内大城市及经济发达国家金融服务中解脱出来,向国家确定的经济发展区域推进,向广大落后地区中小城镇及农村扩展,向新能源、高科技产业领域集结,大力支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逐渐提高绿色信贷比重;向经济处于发展中新兴经济体国家进军,为金融业“走出去”提供足够生存施展空间。积极构建全球化服务网络,提高企业跨国经营便利性;加快培育个人跨境产品与服务体系,满足日益增长的个人跨境金融需求。
加速科技创新转变,从习惯原有金融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中醒悟过来,加强与互联网金融融合,利用移动互联技术重塑银行产品与服务体系,将银行主要产品与服务快速推向移动端,做到随时随地提供服务;不断丰富移动支付产品,逐步建立网络银行服务基础;深度分析客户行为、消费习惯、风险偏好等,智能识别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个性化贴心服务。(莫开伟)
原标题:商业银行应从四方面应对经营新危机
稿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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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9月16日电2015年9月1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介绍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进展与成效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连维良介绍,目前中央国家机关车改已全面完成,共封存车辆3868辆,并向社会公开拍卖,2000多名司勤人员得到妥善安置;各省区市已基本完成车改总体方案制定。
据悉,中央国家机关140个参改单位,涉及的参改人员接近5万人,压缩的车辆达到62%,安置司勤人员两千多人。
连维良指出,公车改革的难点和阻力在地方确实比较大,上半年车改领导小组对基层反映的问题进行了专门的调研。调研结果反映,地方情况比较复杂,特别是基层,边远地区的公共交通的保障条件比较差,在此情况下推进公车改革要从实际出发。
截至目前,各个省区市都已经制定了公车改革方案,已经上报到国家层面的有20家,发改委已经批复16家。连维良表示,发改委有信心在2015年年底之前基本完成地方的公车改革工作,基本完成对地方公车改革方案的审批工作。
原标题:发改委:中央国家机关公车改革全面完成
稿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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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 李荣荣
近日,南京地铁3号线五塘广场站2号出口附近一家“刘氏正宗西安肉夹馍”,老板用槽头肉做肉馅的事被曝光,引起市民关注。昨天,现代快报记者调查发现,不少菜场肉铺老板表示,有低价槽头肉供应,价格最低4元一斤。不过,相关部门表示,槽头肉并不是不能销售,但一定要检验合格才能上市流通。
肉夹馍用槽头肉做馅被查
事件
每天早上,位于南京地铁3号线五塘广场站2号出口附近的“刘氏正宗西安肉夹馍”生意都很火爆,老板声称用上好五花肉做的肉夹馍皮软馅多,5元一个,很受过往上班族的欢迎。不过,最近有细心的市民发现,肉夹馍里面肉块的品相跟正常的五花肉相比有点怪,怀疑可能掺杂了其它便宜的肉。
9月25日中午,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这家肉夹馍摊点进行了突击检查,面对询问,这位摊主表示,他确实购买过低价的槽头肉,但都将肉转给了亲戚使用,自己并未用这种肉做肉夹馍。当执法人员表示,使用含有淋巴组织的槽头肉存在安全隐患,涉嫌违法时,摊主承认,他曾经用过槽头肉做肉夹馍。
虽然现场并未查到摊主刚买的槽头肉,但执法人员还是发现了大量煮熟的鸡肉,涉嫌冒充猪肉使用。目前,执法部门正在对这个肉夹馍摊点和加工点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有肉摊表示卖槽头肉,最低4元一斤
槽头肉,是指猪头与躯干连接部位的颈脖肉,由猪皮、油脂、淋巴和松板肉(猪颈肉)组成。这个部位气管、血管比较多,而且还有淋巴结(腺),不少细菌、病毒进入了猪体内后,被淋巴腺等免疫器官所抑制,即使高温处理,细菌和病毒也难以彻底清除,长期食用,会对健康产生影响。
“现在有不少包子店、肉夹馍店用槽头肉和好肉混在一起做馅料卖,只要不是全部用槽头肉,一般人很难分辨出来。”一位熟悉食品行业的人士告诉现代快报记者,用价格低廉的槽头肉做馅料已经是行业一个公开的秘密,去普通菜市场就能找到供应商。
昨天,现代快报记者随机走访了新街口附近几家菜市场,发现雨润、金锣等知名肉类品牌均表示没有槽头肉供应,但一些小摊铺老板却表示,想要多少都可以,持续供应的话价格还会更优惠。“我们现场当然没有槽头肉,现场卖的都是好肉。你要是想要槽头肉,需要提前和我说,我帮你拿货。”一名摊点老板告诉记者,如果是持续供货的话,最低价格在4元一斤,“进货地点当然不能告诉你。”
另一名老板则给出了4.5元一斤的价格。“最低了,大家都知道槽头肉不好,要是用来做包子的话肯定要加好肉,全部用槽头肉出事了就麻烦了。”这名老板谨慎地表示,他们家现场也没有槽头肉卖,需要的话需要提前打电话预订,她直接带过来。“我们是从六合加工厂拿的,江宁、马鞍山也有拿货。”
既然槽头肉有点儿不讨喜,那槽头肉去哪儿了呢?现代快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除了部分槽头肉被一些商贩用来剁碎,混杂在好肉中做成肉馅销售以外,大部分槽头肉被一些生猪产品单位收购,用来提炼猪油。
有“两证”的槽头肉可上市销售
昨天,现代快报记者查阅了GB/T17236-1998《生猪屠宰操作规范》发现,里面提及“按顺序整修腹部,修割乳头、放血刀口、割除槽头、护心油、暗伤、脓疮、伤斑和遗漏病变腺体。”是不是说猪肉在上市前,就要割掉槽头肉?
“槽头肉是老百姓和屠宰行业通俗的说法,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均没有统一定义。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这一国家标准,生猪屠宰过程中要求割除槽头,是指割除槽头中的病变淋巴结及其他有害组织,不是割除整个槽头部分的肉块。”南京市农委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支队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猪肉流向市场,必须要根据GB/T 17996-1999《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进行检验,拿到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两张“身份证”才能上市。
证件不齐的猪肉,最高处10倍罚款
据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这次五塘广场站2号出口附近的“刘氏正宗西安肉夹馍”被查,因为暂时没有在现场搜到槽头肉,所以还在进行进一步调查和处理。
“如果查到槽头肉了,我们就需要查看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如果有,则说明他的这个肉类是合格的,暂时没办法处罚,如果没有,则说明他这个肉有问题,我们会进行处罚。”相关工作人员称。
怎么处罚呢?“按老的食品安全法,货值不满10000的,处以2000-50000的罚款,超过10000的,按5-10倍处罚。货值金额以违法生产、销售产品的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按照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计算。”这名工作人员表示。
提醒
营养专家:
不要食用带淋巴的肉
南京农业大学食品科技学院的李春保老师告诉记者,一般来说,带淋巴的猪肉是不能吃的。“在正规的生猪屠宰企业,像是颌下淋巴结等重点部位,淋巴都要摘除掉。”他说,猪全身很多地方都有淋巴,但在屠宰环节,不一定是每个地方都检查并摘除,有经验的消费者看到带淋巴的猪肉,都是会自己摘掉的。
江苏省营养学会公共营养师培训办公室主任颜晓东指出,淋巴本身是肌体的免疫系统,相对来说是容易“藏污纳垢”的地方,所以,不要食用带淋巴的肉。
去菜场买肉,如何分辨是不是槽头肉呢?“首先是看外观。”南京市农委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支队工作人员支招,槽头肉看起来比较肥,而且比较大的淋巴结能够用肉眼看到,“看起来像瘦肉,但是不会像真瘦肉那样成片连接或者分布,而是一个个单独分布的,看起来像是椭圆形。”(张瑜 赵书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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